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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更新管理工作,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修订质量,现将《实施办法》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9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h_cjj@szlh.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7楼罗湖区城市更新局政策法制科(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