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来源: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9-06-17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为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工作有序开展,我局于2019年5月30日-6月14日在罗湖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期间收到了1条意见,针对反馈意见我局回应如下: 

  反馈意见:《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罗湖区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实施细则》第五条提出“代建单位原则上允许多家具有不同资质或能力的单位以联合体方式实施代建项目”,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提出“代建项目原则上不接受联合体形式”,表述前后矛盾,建议统一。 

  采纳情况:采纳。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