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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罗府办〔2016〕11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以及《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相关工作的函》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17:00,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A会议室举行《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遴选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遴选办法》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重点产业项目的认定标准是否清晰、合理?
(二)意向用地单位的条件设置是否清晰、合理?
(三)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是否合理?
(四)监管措施是否合理?
二、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方式,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A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
由于受听证场地所限,本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10人原则上应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四、听证报名方式以及听证参加人筛选原则
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请在8月30日前向我局递交书面申请。申请参加听证人数超过听证代表名额时,我局将采用摇号方式,从申请参加人中确定听证代表,同时在听证会举行20日前在我局官方网站公布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向听证代表送达听证通知书。
五、其他
(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听证代表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1805室。
联系人:刘紫笛,联系电话:0755-22185031。
邮箱:lh_fgj@szlh.gov.cn。
附件:1.听证会主要议题及相关条文
2.《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简要指引
3.《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