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文灿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扶欠发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脱贫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作为深圳市最早的建成区,最先面临着土地、资源、人口、环境难以为继的压力,面临着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压力。近年来,区委区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中心两基地”,通过城市“二次开发”,在产业空间上再造一个新罗湖。我区一直鼓励股份合作公司抓住城市更新改造的契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股份合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区股份合作公司经营方式单一,主要以物业出租为主,收入来源主要为厂房租金和管理费。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家底薄,自身经济基础差、物业少,基本无地可用。亏损严重的公司,因经营困难、资金困难,难以进行转型升级实现创收。对部分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全市没有统一制定帮扶方案。我区支持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统筹兼顾各方的利益,加大对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帮扶力度,切实解决欠发达股份合作公司因资金困难无力转型升级问题,使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彭李林,联系电话:25666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