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着力稳增长、补短板、抓安全、推改革、促共享,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经济规模实现新突破,增长新动能加速成长,全区经济实现了有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年初预期目标。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7年本区生产总值(GDP)2161.19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8.6%。第一产业增加值0.70亿元,增长2.0%;第二产业增加值73.69亿元,增长2.9%;第三产业增加值2086.79亿元,增长8.8%。三次产业结构为0.0:3.4:96.6。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409.41亿元,增长8.1%,占全区GDP比重达65.2%,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7.5%,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2.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525.33亿元,增长9.9%,占GDP比重70.6%,占第三产业比重73.1%,贡献率为82.6%。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1322.22亿元,增长5.5%,占GDP比重61.7%,贡献率为39.8%。其中,金融业增加值764.96亿元,增长5.2%;商贸物流业增加值507.05亿元,增长5.6%;黄金珠宝业增加值58.77亿元,增长3.6%;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87.48亿元,增长6.6%。
表1 本区生产总值构成(初步核算)
指 标 | 绝对数 (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 比重 (%) | 上年比重 (%) |
本区生产总值 | 2161.19 | 8.6 | 100.0 | 100.0 |
第一产业 | 0.70 | 2.0 | 0.0 | 0.0 |
第二产业 | 73.69 | 2.9 | 3.4 | 3.9 |
工业 | 48.36 | 1.3 | 2.2 | 2.8 |
建筑业 | 25.66 | 7.4 | 1.2 | 1.1 |
第三产业 | 2086.79 | 8.8 | 96.6 | 96.1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88.86 | 10.1 | 4.1 | 3.6 |
批发和零售业 | 368.99 | 5.3 | 17.1 | 18.8 |
住宿和餐饮业 | 49.19 | 1.2 | 2.3 | 2.5 |
金融业 | 764.96 | 5.2 | 35.4 | 36.4 |
房地产业 | 210.12 | 1.0 | 9.7 | 10.9 |
其他服务业 | 604.34 | 20.9 | 28.0 | 23.9 |
2017年末,罗湖区常住人口102.7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2.3%。其中,常住户籍人口61.33万人,增长3.6%;常住非户籍人口41.39万人,增长0.4%。全年人均GDP为212799元,增长5.8%,按2017年平均汇率折算为31517美元。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4%。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
表2 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
指 标 | 比上年上涨(%) |
居民消费价格(以上年同期为100) | 1.4 |
# 食品烟酒类 | 0.2 |
衣着类 | 3.2 |
居住类 | 0.9 |
生活用品及服务类 | 1.5 |
交通和通信类 | 1.6 |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 | 2.5 |
医疗保健类 | 6.2 |
其他用品和服务类 | 1.2 |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0.70亿元,比上年增长2.0%。水果种植面积1605亩,产量597吨。水产品产量5329吨,下降23.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64.73亿元,比上年下降0.2%。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457.20亿元,增长0.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 82.39亿元,增长5.8%。工业产品产销率为98.4%,提高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63.83亿元,下降0.1%,实现利润总额44.59亿元,增长28.0%,平均用工人数3.42万人。企业亏损面21.7%,扩大1.7个百分点。
表3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类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 464.73 | -0.2 |
# 轻工业 | 386.44 | -0.6 |
重工业 | 78.29 | 1.8 |
# 民营经济 | 249.63 | -1.1 |
国有经济 | 57.04 | 5.1 |
股份有限公司 | 2.70 | 41.9 |
港澳台及外商独资 | 39.95 | -5.4 |
与港澳台及外商合资 | 115.41 | 0.5 |
# 黄金珠宝制造业 | 290.06 | -1.1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55.41 | 4.1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5.88 | -2.6 |
医药制造业 | 1.01 | -47.4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24.05 | 3.0 |
# 高新技术企业 | 24.86 | -10.8 |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5.66亿元,比上年增长7.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28.98亿元,比上年增长24.2%。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98.80亿元,增长6.3%;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130.18亿元,增长42.3%。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4.19亿元,下降6.5%;第三产业投资224.79亿元,增长25.0%。
全年房地产开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36.75万平方米,下降12.8%;商品房销售额207.08亿元,下降6.4%。
五、规模以上服务业
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890.26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294.68亿元,增长14.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9.78亿元,下降6.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 10.13亿元,增长18.7%;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53.73亿元,增长90.3%。
表4 规模以上服务业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 890.26 | 16.9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294.68 | 14.1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9.78 | -6.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13 | 18.7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3.73 | 90.3 |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256.78亿元,比上年增长9.1%。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中,汽车类增长10.0%,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3.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8.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5.0%,金银珠宝类增长24.6%,通讯器材类增长7.0%,日用品类增长17.6%。
表5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分行业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商品零售总额 | 456.94 | 12.6 |
# 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 | 92.03 | 23.7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65.17 | 8.7 |
金银珠宝类 | 34.30 | 24.6 |
日用品类 | 20.65 | 17.6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53.23 | 25.0 |
中西药品类 | 6.61 | 12.6 |
文化办公用品类 | 3.75 | -1.5 |
家具类 | 1.67 | -4.8 |
通讯器材类 | 25.66 | 7.0 |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 2.05 | 23.6 |
汽车类 | 124.25 | 10.0 |
七、对外经济
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23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3.3%,其中,进口总额558.09亿元,下降20.4%;出口总额1754.29亿元,增长14.2%。
全年新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771个,比上年增长310.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3.01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额6.56亿美元,下降51.8%。中国香港仍是外资主要来源地,为全区贡献了92.9%的新批项目和82.3%的合同额。
表6 外商直接投资分行业情况
八、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8.8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86.65亿吨公里,增长2.5%。旅客周转量116.71亿人公里,增长4.5%。
表7 货物和旅客周转量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货物周转量 | 亿吨公里 | 186.65 | 2.5 |
铁路 | 亿吨公里 | 0.30 | 持平 |
公路 | 亿吨公里 | 34.06 | 4.1 |
水运 | 亿吨公里 | 152.30 | 2.1 |
旅客周转量 | 亿人公里 | 116.71 | 4.5 |
铁路 | 亿人公里 | 105.08 | 4.3 |
公路 | 亿人公里 | 10.99 | 6.0 |
水运 | 亿人公里 | 0.64 | 7.4 |
全年纳入统计范围的宾馆、酒店等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247.04万人次,比上年下降6.4%,平均房价为491.84元/天;客房收入13.05亿元,下降3.5%;客房平均入住率为66.8%。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346.54万人次,下降8.0%;旅行社接待入境游客175.90万人次,增长8.5%。年末辖区拥有星级酒店40家,其中五星级酒店5家。旅行社370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30家,国内旅行社240家。旅游景点(景区)2个。
表8 旅游业接待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万人次) | 比上年增长(%) |
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 | 247.04 | -6.4 |
国内游客 | 202.74 | -6.6 |
入境游客 | 44.29 | -5.7 |
外国游客 | 25.38 | -7.2 |
港、澳、台游客 | 18.91 | -3.7 |
旅行社组团国内游客 | 346.54 | -8.0 |
旅行社接待国内游客 | 258.34 | 5.3 |
旅行社外联接待入境游客 | 166.30 | 7.7 |
旅游景点(景区)接待游客 | 225.37 | -33.5 |
九、财政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3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5.8%,其中税收收入91.39亿元,同口径增长16.2%。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31.69亿元,增长105.8%;营业税0.12亿元,下降97.7%。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03亿元,其中九大类民生支出的经费为223.2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
表9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同口径比上年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97.63 | 15.8 |
# 税收 | 91.39 | 16.2 |
# 增值税 | 31.69 | 105.8 |
营业税 | 0.12 | -97.7 |
企业所得税 | 17.23 | -9.7 |
个人所得税 | 11.40 | 17.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47 | 0.6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278.03 | 64.0 |
# 一般公共服务 | 33.12 | 162.0 |
公共安全 | 15.90 | 39.8 |
教育 | 40.06 | -16.2 |
科学技术 | 2.93 | -73.0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1.45 | -76.7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3.85 | 149.1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11.60 | -33.5 |
节能环保 | 2.29 | 45.5 |
城乡社区 | 58.16 | 283.1 |
全年国地税之和(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为489.85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国税258.27亿元,增长62.5%;地税231.57亿元,下降24.2%。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园)217所,比上年减少7所。年末高等教育学校1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17所,小学59所,幼儿园139所。各级各类学校(园)毕业生4.70万人,招生4.60万人,在校生18.2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年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有教职工1.2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98万人。高等教育学校、普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分别有0.02万人、0.31万人、0.39万人和0.23万人。
表10 各级各类学校(园)情况
注:1、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及深圳的实际情况,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合并统称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2、本表数据为辖区统计口径。
年末全区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2家,增长38.0%,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8家,增长40.0%。全年专利申请量8719件,增长50.9%,其中,发明专利1596件,增长60.6%;实用新型专利3066件,增长70.4%;外观设计专利4057件,增长36.0%。专利授权量4182件,增长10.6%。有61个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获得立项。辖区16家企业组团参展第十九届“高交会”。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有各类业余艺术表演团体7个,区级文化馆1座,文体广场89个,博物馆、纪念馆5座,电影院、影剧院14座。公共图书馆(包括街道及社区图书分馆)93座,总藏量(不包括市级图书馆分切给区的数据)251.48万册(万件),其中总藏书量220.92万册(万件)。电视和广播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承办了第十三届“文博会”的六个分会场。
年末拥有卫生机构(含私营和个体卫生机构)402间,其中,医院28间,妇幼保健院1间,疾病控制中心1间。设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8间。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213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6490人,注册护士5570人。全年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完成诊疗总量1217万人次,其中门诊和急诊诊疗量依次为1066万人次和96万人次。医院实际开放床位6407张。每诊疗人次费用为363元,每出院者费用为14635元。年末辖区万人医生数(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院万人床位数分别为63人和62张。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13726例,死亡3人。其中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4505例,死亡3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常住人口) 0.30/10万。
表11 各类卫生机构情况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一、卫生机构数 | 间 | 402 | 2.0 |
1、医院 | 间 | 28 | 持平 |
# 综合医院 | 间 | 8 | 持平 |
专科医院 | 间 | 19 | 持平 |
中医院 | 间 | 1 | 持平 |
2、门诊部 | 间 | 128 | 6.7 |
3、私人诊所 | 间 | 188 | -0.5 |
4、企事业内部医务室 | 间 | 49 | 2.1 |
5、妇幼保健院 | 间 | 1 | 持平 |
6、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 | 间 | 1 | 持平 |
7、卫生监督所 | 间 | 1 | 持平 |
8、健康教育所 | 间 | 1 | 持平 |
9、其它卫生事业机构 | 间 | 5 | 持平 |
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间 | 48 | 持平 |
三、卫生技术人员 | 人 | 14213 | 6.6 |
#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 人 | 6490 | 10.8 |
注册护士 | 人 | 5570 | 3.7 |
四、总诊疗人次 | 万人次 | 1217 | -5.7 |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 | 张 | 6407 | 4.3 |
病床使用率 | % | 91 | 下降2个百分点 |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5.95 | 下降0.99个10万分点 |
每诊疗人次费用 | 元 | 363 | 持平 |
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 | 日 | 9 | 12.5 |
每出院者费用 | 元 | 14635 | 3.3 |
注: 1、2012年开始总诊疗人次不包括体检及计免人次。
2、诊疗人次费用及每出院者费用统计范围为辖区9家公立医院,不包括民营医院、驻区医院及社会医疗机构。本年度罗湖辖区9家公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4705张,总诊疗人次数为750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62864人。
3、全辖区总诊疗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武警医院总诊疗人次减少163万人,流花医院减少28万人,共减少191万人。
2017年末拥有健身路径297条,其中更新34条。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成年人每周参加三次及以上的体育锻炼者占调查总数的54.1%,国民体质测定合格及以上比率为89.1%,其中达到优秀的占11.7%。年末体育系统共有运动员573人,专职教练员3人。体育健儿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牌135枚,其中金牌47枚,银牌49枚,铜牌39枚。
十二、居民生活
据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863元,增长8.5%。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076元,增长2.5%。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29.6%。
十三、社会保障
全年促进1708名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0.97%。
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7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43万人,增长8.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5.09万人,增长7.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5.96万人,增长6.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6.76万人,增长7.2%。
年末拥有社区服务中心83个。文化广场建筑面积22.58万平方米。拥有社会福利中心1所,床位952张,年末入住老人611人。社会捐助中心接收社会捐赠1874.37万元。年末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704元/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0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627人,下降58.6%。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69人,下降5.7%。
表12 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指 标 | 本年末(元/月) | 上年末(元/月) |
最低工资标准 | 2130 | 2030 |
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 | 1704 | 1624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900 | 800 |
十四、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辖区土地面积78.75平方公里。道路总长209.65公里,立交桥11座,人行天桥49座。全年清运生活垃圾49.7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年末城市绿化覆盖面积达5176.74公顷,绿化覆盖率为64.6%。园林绿地面积为4987.3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712.13公顷。拥有公园142个,其中市政公园13个,社区公园129个。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9天,其中,达到I级174天,II级145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8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43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立方米。区域环境噪声合格率91.7%,与上年持平;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1分贝,下降0.3分贝;主要交通干道噪声平均值72.8分贝,上升0.8分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十五、安全
全年共发生交通(一般以上,下同)、生产安全、火灾等各类事故141起,比上年下降19.4%;死亡16人,下降48.4%;受伤37人,下降31.5%;直接经济损失1045.81万元,下降1.9%。其中交通事故55起,死亡8人,受伤33人,直接经济损失16.70万元。
表13 安全事故情况
指 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合 计 |
|
|
|
事故起数 | 起 | 141 | -19.4 |
死亡人数 | 人 | 16 | -48.4 |
受伤人数 | 人 | 37 | -31.5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1045.81 | -1.9 |
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
| ||
事故起数 | 起 | 55 | -29.5 |
死亡人数 | 人 | 8 | -63.6 |
受伤人数 | 人 | 33 | -31.3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16.70 | -39.6 |
火灾事故 |
| ||
事故起数 | 起 | 76 | -13.6 |
死亡人数 | 人 | 1 | 持平 |
受伤人数 | 人 | 2 | -66.7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40.39 | 284.7 |
生产安全事故 |
| ||
事故起数 | 起 | 8 | 持平 |
死亡人数 | 人 | 7 | -12.5 |
受伤人数 | 人 | 2 | - |
直接经济损失 | 万元 | 668.72 | -27.8 |
森林火灾 |
| ||
事故起数 | 起 | 2 | 100.0 |
死亡人数 | 人 | 0 | 持平 |
受伤人数 | 人 | 0 | 持平 |
烧山面积 | M2 | 320.00 | 213.7 |
十六、其他
全年万元GDP建设用地为1.8平方米,比上年同比下降7.7%;万元GDP水耗为5.5立方米,下降11.2%;万元GDP电耗为204.6千瓦时,下降7.9%。
年末有律师事务所90家,比上年增长15.4%。执业律师1341人,增长65.4%,其中,专职律师1320人,增长65.6%;法律援助律师10人,与上年持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有529件,下降20.9%,其中,法院指定法律援助144件,增长260.0%;公民申请法律援助385件,下降38.8%。拥有公证处1家,与上年持平,办结各类公证44394件,下降4.8%。
全年登记结婚8601对,比上年下降5.1%;登记离婚3206对,比上年下降4.2%。年末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276个,增长7.0%。
注: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本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和工业出口交货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及出口的相关指标增速按同口径计算。
4、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生产性服务业采用国家统计局《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包括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十个类别。
现代服务业的测算采用省统计局的标准,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现代服务业等十个类别。
四大重点产业包括金融、商贸物流、黄金珠宝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其中商贸物流包括商贸业和物流业,商贸业包括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物流业是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黄金珠宝是指黄金珠宝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按法人企业口径统计,不含个体户。金融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进行统计。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进行统计。四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合计剔除了黄金珠宝、文化及相关产业和商贸业之间的重叠部分。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不含国防、军工),非房地产开发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其他投资。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交通运输邮电数据由市统计局统一下算,其中铁路和水运按企业注册地划分,公路按各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比重分割,邮电业务量按报告期各区居民通讯费用支出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分割。
7、建筑业增加值按在地口径核算。
8、旅游业统计范围为纳入区经济促进局在统范围的旅游业企业。
9、社保参保人数指年内曾参加过保险的人数,增长速度按同口径增长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市户籍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符合相关标准的本区户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