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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30394号汇办意见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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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建设局:

  黄振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第202303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汇办意见回复如下:

  建议中所述6个方面的问题,正是当前物业服务行业面临的较大困难和挑战。为此,我区针对性的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也做了一些探索。一是成立了“罗湖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区物业监管工作,成员单位包括规划、住建、城管、消防、物价等38个职能部门,正在制定《罗湖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职责。二是成立了罗湖区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协会从行业自律的层面,促进罗湖物业服务行业规范运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不断推进物业管理健康、稳定、协调、持续发展。三是大力推广“菜单式”物业服务方式,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菜单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形成质价相符的市场机制,让业主“看单点菜”,消费的明明白白,整体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一、关于“发挥部门监管指导作用,加强物业日常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矛盾纠纷调处方面,一是建立一体化解纷体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罗湖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一体化解纠纷”体系。以一体化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源头治理为出发点,夯实诉求服务阵地建设,强化诉求人员配置,健全诉求联动化解机制,构建多元参与调解体系,打造罗湖“枫桥经验”。二是构建“三级调处平台”。建立重大物管矛盾调处“应对策略库”。出台《罗湖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暂行办法》,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调处平台,运用“组合拳”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社区。

  在加强巡查和定点联系机制方面,我区开展物业行业督导检查,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人次,检查600余家次物业小区,开具督促整改通知书147份对隐患问题督查整改。

  二、关于“制定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建议。

  我区制定了《罗湖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参考价》,将普通住宅物业分为高层、多层及老旧三类,每类住宅物业从一级到三级划分服务标准。内容分别包括综合管理与服务、安全管理与服务、工程管理与服务、清洁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等五项基础物业服务,基本囊括了现有物业服务类型,打破传统观念认为的物业服务仅限于清洁卫生或者“包打天下”偏激感观,有助于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为不同类型的物业项目划分不同的收费标准,做到服务类别明码标价,业主“看菜”下单,希望得到什么样的服务,应当支付什么标准的费用,有助于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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