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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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153号汇办意见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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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许少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增添儿童娱乐设施的建议》(第2022015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汇办意见回复如下:

  一、我区认同在公共活动场所增添儿童娱乐设施的必要性

  公共场所的儿童娱乐设施不仅能够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儿童的生活幸福感,还能够以此为基础推进城市更新,引导和创造需求,促进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在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增添儿童娱乐设施的建议利于缓解儿童娱乐费用高的困境,减轻育儿家庭的压力,一定程度上能提高家庭的生育意愿,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代表提出的“在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增添儿童娱乐设施”的建议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近年来,以“空间友好”为基础,以“服务友好”为核心,以“参与友好”为关键,多层级、多领域探索高密度城区儿童友好建设模式,打造罗湖特色儿童友好城区典范。建设了儿童友好型人行天桥,在淘金山绿道划定特定区域打造了配备有儿童活动设施、休憩设施的儿童活动区,在东晓公园划定区域,打造了一个以夜间定制光影互动夜游为主、儿童娱乐设施为辅的儿童活动空间,设置有沙池区、锻炼区等活动分区,安装滑梯、秋千、跷跷板等儿童娱乐设施,并选取翠湖社区公园、笋岗立交社区公园、笋岗桥社区公园等公园,设置了文体健身器材、太阳能座椅、互动投影等设施,丰富儿童活动类型,增加互动体验。

  二、我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公共活动场所儿童娱乐设施建设工作

  (一)关于建议1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地进行合理规划,划分专门的儿童游乐区,将儿童游乐区同成人活动区域划分开,以保证儿童活动时的安全。在儿童游乐区安装适用于儿童活动、锻炼用的器材(如小型滑梯、儿童摇椅、秋千、跷跷板等),以供儿童免费使用,也可以增设一些较为便宜的机动儿童娱乐设施

  1.我区将在翠湖文体公园项目、儿童公园品质提升工程、围岭公园建设工程、笋岗主客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等建设项目中,充分考虑儿童活动需求,合理设置儿童活动场地,落实代表意见。计划打造深圳首个山水生态型儿童友好公园,在梧桐山河及其支流增设全长约6公里的儿童友好型碧道公园,释放更多儿童活动空间。

  2.在各街道内物色合适的场地,组织邀请行业内专家对场地进行实地勘察评估,通过民生微实事项目增设适合儿童的娱乐设施(含部分机动儿童娱乐设施)。同时,对辖区内已有的公共文体娱乐设施,如小区内的滑滑梯、乒乓球台、儿童棋牌桌等进行改造升级,打造更适合儿童娱乐的文体设施。

  3.利用“最美阳台”评选活动契机,倡导儿童参与家庭美化,引导儿童亲近自然。结合“花漾阳台,绿满罗湖”主题,让儿童家园就地化身成为儿童乐园。

  4.我区将结合社区共建花园建设和儿童友好型社区打造工作,增建更多的儿童活动区,打造不同特色、更丰富、更多元的社区儿童活动空间,切实让儿童活动空间和设施建设融入社区建设方方面面。

  (二)关于建议2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的效用,在小区配备一些少儿公共娱乐设施。每个社区都普及儿童游乐场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经了解,我区部分街道存在现有广场、公园等公共场地有限的问题,不具备划分专门的儿童游乐区和增设一些机动儿童娱乐设施的条件,并且大多社区公园位于交通主次干道旁带状空间,儿童聚集活动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效用,在小区配备少儿公共娱乐设施是很有必要的。

  我区计划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装置少儿娱乐设施,在管理比较完善、条件比较成熟的小区先行推广,并重点关注儿童人身安全问题,定期检查和维护儿童娱乐设施,通过在显眼位置设置安全告示牌等形式,尽到安全提醒责任,并积极探索市民巡访、第三方评估等机制,促进儿童娱乐设施和场所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我区将立足实际,多层级、多领域探索高密度城区儿童友好建设模式,为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升辖区儿童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助力罗湖焕发新活力,打造罗湖特色儿童友好城区典范。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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