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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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20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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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公厕男女蹲位比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必不可少的一个公共空间,既是方便民众出行和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展示城市形象、凸显城市公共艺术的重要窗口。代表的建议针对公厕设施规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厕位比例的现状

  2018年以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下,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实施的《深圳市开展“公厕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指导下,我区持续推进辖区公共厕所升级改造工作。

  我区于2018-2019年分批次对全区38座市政公厕进行了一轮全面的升级改造,在对其进行验收时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粤建公告﹝2020﹞45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编的《深圳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设计标准》、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深圳高品质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深圳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52号)、《公共厕所建设规范》(DB4403/T23-2019)、《深圳市公共厕所设计指引》和《深圳市公共厕所标识系统设置引用指引》等相关文件的标准执行。目前我区所有客观条件允许的市政公厕男女厕位设置比例均已达到2:3,部分人流量大的区域市政公厕可达到1:2,其他因客观条件无法完全达到标准的市政公厕均在升级改造时充分考虑厕位比例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优化。

  在社会公厕升级改造方面,我区已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牵头行业部门对社会公厕开展升级改造工作,在全区各街道、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完成部分社会公厕的升级改造工作,并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标准执行设计和验收工作,但部分公厕,因受地理位置、空间、面积等先天条件的限制,男女厕位的比例无法达到2:3的要求。

  二、关于升级改造的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厕所革命”工作,区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了《罗湖区社会公厕升级改造补贴实施方案》,全过程跟踪审查社会公厕升级改造的设计方案,确保有条件的情况下达到厕位比例标准。

  接下来,我区将根据《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1年公共厕所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应尽应改”的原则,充分考虑多方条件,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布局科学合理,通风采光自然,因地制宜优化男女厕位比例;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增加人性化设施,配建第三卫生间、儿童如厕设施等。同时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审核升级改造设计方案,高质量推进公厕升级改造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叶彬,联系电话:2566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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