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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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00303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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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晓娜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秀一街、新秀商业街纳入市政道路管理及设置为单行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区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秀一街、新秀商业街属于新秀街市环道,道路两侧设有商铺,行人密集,主要服务于深圳古玩城、新秀街市、新秀村北区等多个人群高集散区域。但由于几十年前的城市规划建设未能前瞻到今天片区高速发展及人口密集的程度,且随着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路网结构、交通设施等方面的不足暴露无遗,导致现状片区存在交通组织混乱、道路空间局促、路网承载力不足、违停现象严重、慢行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基于以上交通问题及现状通道的重要性,您的建议对于保障新秀街市交通秩序、慢行安全及出行品质是非常必要的且具有重要意义。

  二、经查询,该两条道路均属于住宅用地,产权单位为深圳市深华工程开发公司,未统一落实为市政道路用地;秀一街及新秀商业街道路断面、道路用地范围、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均未按照《新秀罗芳地区法定图则》规划要求落实,无法保障行人、机动车出行安全及道路的交通功能,因此秀一街及新秀商业街暂不具备市政道路移交养护条件。受道路用地权属影响,目前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难以即刻开展道路整治及养护管理工作。

  三、为尽快提升新秀街市整体的交通出行安全水平及交通出行品质,我区将进一步协调深圳市深华工程开发公司,尽快对秀一街及新秀商业街及周边交通进行提升整治改造,调整道路用地权属为市政道路用地后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进行管理养护,届时我区将按市政道路交通养护要求对秀一街及新秀商业街开展养护及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政道路、慢行设施品质。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陈秋娜,联系电话:2519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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