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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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90236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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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朱东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区级棚户区改造信息平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5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印发实施,正式拉开了我市旧住宅区棚改工作的序幕。为响应政策,我区立即制定了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启动2个旧住宅区棚改项目。据了解,其他兄弟区也有若干棚改项目启动。我市旧住宅区存量巨大,未来会有更多的棚改项目启动。提案中提到的建立区级棚户区改造信息平台的建议,将实现对这些棚改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将对项目监管、政策宣传、信息查询等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但为便于全市棚改项目实施统一管理,实施全流程覆盖、全业务流转、全方位监管,我区建议由市级层面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棚改信息管理及信息发布平台,由各区负责棚改项目信息录入、项目监管、数据更新、政策解读以及在线咨询答复等具体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棚改信息管理平台有如下优点:

  一、利于全市棚改工作统筹管理。基于全市统一的棚改信息管理平台,市棚改主管部门可准确把握年度推进总量,下达年度任务,并实时掌握全市及各区棚改任务推进进度,准确掌握各棚改项目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工程进度、可筹集人才房和保障性住房筹集数量以及项目推进遇到的难题等信息,实现全市棚改工作的统筹管理。

  二、利于提高棚改工作效率。各区可在全市统一的棚改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棚改计划、补偿方案备案,项目专项规划报批,报送项目数据,提请市棚改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工作。市棚改主管部门亦可在管理平台上完成相关审批、数据统计、回复问题解决情况等工作,能够有效减少文来文往,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三、利于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可在全市统一的棚改信息管理平台上设置信息发布模块和咨询窗口。在信息发布模块由各区及时对外发布棚改政策和具体项目最新进展信息,便于公众查阅。同时各区棚改主管部门可在咨询窗口及时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将大大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

  感谢您对棚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8日

  (联系人:孟振,电话:2218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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