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函〔2017〕165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512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叶文梓等委员:
《关于市发改委和各区政府加快义务教育学位建设的提案》收悉。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义务教育学位建设的建议,不仅符合国家对教育改革规划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契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满足适龄儿童入学要求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该提案由市教育局、市规划国土委及各区政府分办。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我区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罗湖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学位情况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72所,包括初中13所,小学46所,九年一贯制13所。目前,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总人数从96665人增加到109976人,五年净增13011人,增幅为13.8%。
二、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您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六三一”制度。要全链条统筹和规划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工作。提前6年预测义务教育学位需求,提前3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提前1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切实改变当前普遍存在的“赶工期赶开学”的无序局面。”的建议。区政府已开展了相关工作,我区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参考出生人口数,构建“以当年出生人口数为基础因素预测六年后小一学位需求数、按学位需求提前三年规划学位供给,提前一年保障学位落实”的“六三一”机制。同时,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抓住机遇期,重新编制全区学校布局与建设专项规划,根据每一个街道(片区)常住人口数量和学位需求对学校布局进行精准规划,补齐短板,完善学校布局。在城市更新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和推进学校建设,特别是学位十分紧张的泥岗—清水河、笋岗、布心—插花地、莲塘等几个片区,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目前,罗湖区教育局已完成精准规划设计图招标工作,接下来,将逐步完善学位精准规划图,切实改变“赶工期赶开学”的无序局面。
(二)您提出的“落实各区的主体责任。按照事权划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为各区责任,各区应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工作。各区政府要将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作为重要民生事项,对同级人大报告,并向市政府报告。对于已经纳入建设规划,但执行不力的学校建设项目,要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的建议。我区采取以下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
1. 精细管理模式,加快建设规划学校。罗湖区规划新建黄贝中学、插花地一中等5所学校,计划完成罗湖中学、红岭小学等9所学校改扩建,启动松泉中学、东湖中学等11所学校改扩建,预计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超10000个,上述项目已纳入《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罗湖区落实“东进战略”重点项目计划(2016-2020年)》、《罗湖区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规划性文件。同时,对于列入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工程,实行“精细化”管理,编制项目责任制,落实责任到单位、个人,充分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平台、三级督办机制,督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 充分利用初中教学空间,改为九年一贯制使用。经实地调研,罗湖区部分中学现有教学用房使用情况相对宽松,其空余课室可作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使用,缓解片区小学学位供需矛盾。拟将松泉中学改为九年一贯制学校,2017年招收小一4个班。上述2所初中2017年可增加小一班级共7个,按50人/班计算可增加350个学位。
3. 实施上天入地工程,拓展学校空间。因罗湖区用地紧张,学校面积普遍偏小,下一阶段,将对新规划建设学校和拟改扩建学校提出设计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向地下和空中扩展学校空间,把非教学用房搬到地下或高层,增加空间利用率,腾出空间增加课室。
4. 租借部队营房。根据实地调研,罗湖区有三处部队空置营房适合作为学校使用,如能租借,可大大缓解片区学位压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原则。一是位于金稻田路2047号的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经济特区检查站布吉分站,如能租借成功,可作为翠茵学校教学点,提供25间教室。二是位于翠荫路32号和269号的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第七支队一中队和东线大队,如能租借成功,可共同作为小学使用,提供36班规模。
(三)您提出的“扩大民办学校优质学位资源。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是我市未来几年学位供给的关键增长点。市发改委要统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经费投入等方面为民办学校建设提供政策支持,扩大民办学校学位供给。同时通过深化民办教育改革,增加民办学校优质学位,缓解公办学校学位压力。”的建议。我区已开展了相关工作。因近年来,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就读条件而自愿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越来越多,2011年为3659人,2016年已有7649人,有效减轻了公办学校压力。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鼓励优质民办学校通过集团化、联盟式办学,实施公民办互助手拉手等措施,增加优质民办学位数量,减轻公办学校的学位负荷。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罗湖教育事业的发展。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马爱华,联系电话:25666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