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府函〔2017〕164号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70365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黄基昌等委员:
《关于促进深圳市社区(原农村)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的提案》收悉。委员们提出的股权改革建议中肯务实,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可以作为我区未来推动辖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的重要思路。事实上,自2014年起,我区已按照市区相关部署,在我区开展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该提案由各区政府分办。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我区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长期以来,股份合作公司在制度规范、股权设置、经营模式、历史遗留等方面积累的矛盾问题,形成了制约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障碍。为了破题,我区从2014年开始试点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并向颇为棘手的股权改革“动刀”。在缺乏现成经验借鉴的情况下,通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推动渔丰股份合作公司成为全区首家、全市第三家通过股权改革方案的股份合作公司。
2015年11月26日,渔丰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权改革表决大会,44名股东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公司股权改革方案。改革方向是在集体股中抽取一定比例股权作为增发股。其中包括,以募集股的形式,向公司成立时未分配股权的原住村民及其子女和1992年7月31日后出生的合作股股东子女募集股权,募集数量以其父母合作股数为基数比例计算;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中层干部以期权的形式分配股权,当离开公司后期权无条件归还公司;原合作股股东在公司第一次增发募集股的时候没有购买或购足的,公司允许其补购。
股权改革的本质就是利益重新分配,矛盾多、困难大是必然的,这导致股份合作公司进入“不改有问题,改也有问题”的两难局面。渔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却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效的股改方案:减持集体股、扩股;将减持的集体股及扩股配送给在世的原始股东,送给每位原始股东100股,并可购买100股;由原始股东自己决定这些配送股的权属,可以自己持有,也可以转给任何中国境内的直系亲属(其中配购股必须优先满足子女需求);原始股也可以和配送股一样继承转让。合并分配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实行一股一票制,股东代表按其代表的股权数行使表决权。 这种股改方案将新增人口的股权分配问题全部由股民家庭内部自己去解决,将股改矛盾在股民家庭内部消化掉了;同时,由于原始股民可以自行决定带子女成为新股东,顺利地解决了原股民数量下降、新鲜血液不足的问题。
渔丰股份合作公司股改打破了股权改革动不得的僵局,让股东“生不增,死不减”成为历史,改变了此前集体股一股独大并虚置的状态,基本实现了股权内部流转的股权改革目标。渔丰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的顺利完成,不仅完成了股权改革的任务,也为罗湖进一步深入开展股权改革树立了样本,这将进一步激发股份合作公司的活力,有效调动股民的积极性,为股份合作公司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下一步,我区将以渔丰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经验为样本,吸纳黄基昌等委员的提案建议,以钉子精神、工匠精神,逐一解题,继续在我区推动社区(原农村)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改革工作。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联系人:苏学理,联系电话:2566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