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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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421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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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胡萍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排除城中村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和深圳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总指挥部下发的《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标准指引》,我区全面组织开展了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情况

  (一)研究确定了“城中村”综合治理名单。我区所辖42个城中村(自然村),除已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及2020年前有可能破土动工拆除重建的共12个城中村外,其余30个城中村均纳入本次综合治理范围,按照第一年完成40%的要求,计划2018年完成东湖街道禾塘光村等12个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了城中村综合治理前期调研和策划研究。我区委托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按照“综合治理+后期运营”的思路和“一村一策”要求,组织开展城中村综合治理前期调研及策划研究,先后3次组织专题研讨会,从政策规定、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设现状、居民意愿等方面展开综合分析,编制完成《罗湖区“城中村”综合治理前期调研和策划研究报告》,作为各街道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理清了“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脉络。我区实地考察学习了福田区玉田村、水围村、坂田新围仔村、华润大冲旧改等项目综合治理经验,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梳理了我区城中村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建设步骤和时间节点。此次城中村综合治理是升级版的综合治理,要在完成公共部分工程类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后期运营和管理,鼓励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按照“治理+运营”的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采用“代建”方式,按照《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和管理。我区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中村”综合治理2018-2020年行动计划》,已与《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标准指引》一并印发实施。

  (四)以“代建”方式实施综合治理,突出基础建设、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运营发展等三大重点。纳入2018年综合治理计划的12个城中村由华润、万科进行代建。从12个城中村的地理位势看,大望、梧桐山等10个村地处偏僻,属城外村;西岭下村位于我区边沿,属城边村;笋岗村位于中心繁华地带,属城中村。从产业环境看,大望、梧桐山等10个村山水特色,生态资源丰富,周边无大型成熟商贸体,产业发展缺乏依托;西岭下村毗邻口岸、笋岗村紧靠华润待建项目“万象食街”,未来发展前景较好。

  经过我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指挥部反复论证并充分借鉴以往整治的经验教训,我们突出基础建设、日常管理和公共服务、运营发展等三大重点,确立了“针对特点、分别施策,借助优势、整体提升,运营整治、双道并行”的治理思路和“1+2+2”(亦称CSO,construction+service+operation)的治理模式。这里的“1”,是按“十项治理标准”完成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整治,彻底解决城中村安全隐患。这里的“2”,一是按照“基于标准、严于标准、高于标准”的要求,在完成“治理标准管理类指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华润、万科的物管优势,落实环境卫生、管线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日常运管维护和建筑、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探索社康、老人照料中心、“4.30”学校等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托管运营。第三个“2”,主要是指产业植入和整体运营。产业植入主要是根据华润、万科的不同产业资源和周边业态,分别设计不同运营规划。大望、梧桐主要以高新技术、生态产业为主,笋岗、西岭下主要以商贸配套服务为主。整体运营,贯彻“一村一策”要求,主要涵盖灯光、绿化、景观、文化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华润、万科已和股份公司达成初步协议,并已完成建设现场踏勘和建设方案的初步编制,我们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确保按质按量完成2018年城中村综合治理任务,如期形成管理能力。2018年下半年,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再选取治理范围内城中村总量的40%,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深圳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区分指挥部审定。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楚喜旺,联系电话:2566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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