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393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6-28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尊敬的黄振辉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执法检查规范化、程序化的建议》收悉。建议简要分析了当前企业在面对政府部门检查中存在的多部门多层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无证执法现象时有发生,以及多渠道收集企业信息造成信息泄露隐患的问题,强调了规范企业检查执法、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优化社区工作站职责和行政资源、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统一执法标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等建议,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工作站的职责说明

  2014年,我区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深化社区体制改革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法治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法明确社区各类治理主体,厘清工作职责,制定社区各类工作清单,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据此核岗定编,实现社区工作站“减员增效”、“瘦身减负”和社区居委会增强自治功能的有机结合。

  根据《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和《方案》明确规定,社区工作站作为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社区的“最后一公里”,是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政务管理服务平台,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区民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评议。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提供贴近群众的“一站式”政务服务,采集城市和社会信息,协助区级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做好城市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特殊人群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

  二、关于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

  2018年,我区对标全市营商环境改革“20条”出台本区的营商环境7大领域18项改革措施,即从“精、准、新、大、实、高、全”7大领域推出18项改革措施,助力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打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其中,围绕“实”优化政务服务,包括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政务事项“通办通取”、推进“多证合一”等措施;围绕“全”提升企业服务,包括优化区领导调研服务企业机制、完善重点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设立重点企业公共服务专员等措施。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关于信息采集、信息共享、信息安全等问题,我区已出台《罗湖区“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区”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切实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一是力推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组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强化电子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的有机融合和高效协同。二是力促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区融合发展。配合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数据标准化采集、动态化更新、规范化使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强化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三是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综合服务自助终端,打造线上线下无差别行政服务大厅,推出更多“秒批”、“不见面审批”和全区通办事项。

  三、关于统一执法标准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3月,省司法厅先行先试,出台《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体系(试行)》等行政执法信息化标准,构建“1+7”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形成行政执法标准系列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对执法流程、法律文书、执法公示要求和执法监督等进行规范引导,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活动的规范标准、质量标准,为规范各项执法活动提供了明晰、指导性的工作指引,同时为开展执法监督拓宽了渠道,有效杜绝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现象,让每一项执法活动都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指引》已应用于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中,为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了执法标准化的支撑和保障。

  2019年开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管理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罗湖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广智慧民生服务,突出用户体验、强化政企联动,推进市场监管智慧监测预警,实现实时监测、动态监管、联动执法。二是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实现企业信用和产品质量信息在线查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辖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四、关于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的建议

  为提高干部队伍与我区转型升级发展相适应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总体部署,由区委组织部综合全区各单位年度培训工作需求,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基层执法、管理、服务等一线人员,每年安排“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安全生产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现代化城区治理研修班”等各相关执法部门专业培训,旨在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专业理论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

  此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均有职数设置,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区级职能部门及街道安监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执法人员均是持证人员,具备行政执法权,按规定持证执法;而社区安全专干不具备执法权,但配有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发的工作证件,可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巡查。

  五、关于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的建议

  2018年我区发布的《罗湖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提出,我区将提高服务企业标准,每年重点服务企业200家以上,日常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企业问题回复率达到100%,重点服务企业满意率达到95%。由区四套班子领导根据企业需求,采取调研走访、接待来访、集中座谈等形式集中调研服务300家重点企业。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负责牵头联系服务重点企业,设立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全年负责企业经营情况摸底、惠企政策推送、企业问题收集协调及企业问题落实反馈等事项。面对辖区重点企业,我区创新推出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将市直通车企业、重点服务企业、新引进的重点企业等260家企业纳入2018年度罗湖区直通车企业,重点企业凭直通车服务证享受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接下来,我区将按照《罗湖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打造服务企业平台,建立一站式、直达式的企业诉求收集、处理、反馈机制,通过信息发布、资金申报、诉求管理、企业画像和考核管理等功能,不断提高服务响应效率和惠企政策实效,实现对企业的分类管理及精准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高晔钧,联系电话:22185830)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