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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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340号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罗湖区委(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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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樊成玮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未移交市政管理道路统一命名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落实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的整改要求,同时配合市公安部门正在开展的地址命名机制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开展全市道路命名梳理工作。我区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路名梳理工作开展的通知》(深规土〔2018〕960号)的工作部署,启动了《罗湖区现状及规划路梳理及命名方案服务项目》相关工作。该项目结合《深圳市道路命名规则》等相关条例,针对辖区内存在无名、重名、不规范命名等现状道路和规划道路进行核查补充并提出命名草案。

  目前,该项目已形成初步成果,后续将按程序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

  二、对于次干路及以下道路,按市、区投资体制划分,由区政府出资进行改造提升。对城中村等区域内设卡收费的规划道路,也会结合道路改造及时取缔收回。待未移交道路改造提升完成后,恢复正常市政道路功能,并按照程序做好移交和接养,纳入市政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7日


  (联系人:陈惠洁,联系电话:2519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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