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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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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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罗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高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区第八次党代会的谋划安排,进一步修改完善《罗湖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法治引领保障“双区”建设。逐步完善“法治罗湖建设”指标评估体系,充分考量罗湖行政执法改革需求,增加行政执法加分分值,分类制定考核评分标准,配套印发评分细则和工作指引。有效组织公职人员学法,在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中,全区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99.86%。

  2021年10月15日,中央督察组在我区行政服务大厅实地督察并进行座谈交流,中央督察组、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区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情况表示满意和肯定。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制定并公布区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备案工作,发布合法性审核(审查)材料清单、制定简明流程图、备案材料清单、参考范例等。从严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要求,对2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133条,新制定区级规范性文件4份,废止2份。

  (三)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区可持续发展

  依法制定及发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包括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2项听证事项。根据新施行的《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制定《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程序规范,健全决策机制。依法推进原武警医院违建处置、东门大厦安全整治、围岭公园土地整备、原国企代征地处置等疑难复杂工作。加强行政决策智力支撑,提高依法决策效率和质量,吸收外聘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外部法律专业人才名录,面向全国范围公开遴选,发布首批法律服务团队名单,促进决策事项单位自行采购法律服务工作实现择优选聘、强化监管等目标。

  (四)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议事协调规则、新增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指引等。组织街道新增执法业务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介入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街道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预选库,明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机构。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全年抽查案卷320宗,逐一核查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结果信息2920条,对存在问题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出台《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督察纠察实施办法》,加强对各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队伍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督察纠察队开出纠察通知书31份,累计督察督办各类市容环境问题1500多宗。创新应用视频AI赋能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率,将一线执法处置时间压缩在1小时内。承办全市首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点观摩会,展示“手段智能化”高科技装备。推行劳动监察教育式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和可从轻减轻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发“劳动监察建议函”,提醒涉案单位改进劳动用工管理。成立东门综合行政执法队女子分队,推进说理式、柔性执法,把情、理、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

  (五)依法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依法开展各项防疫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责纠察队、疫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专班,印发《罗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罗湖区重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罗湖区重点领域地面坍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的风险防控力度。起草《深圳市罗湖区相关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区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推动政府职能升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目前共上线“无感申办”事项219个、“秒批”事项105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0个。全国首创“反向办”服务模式,纳入民政、卫健、教育、人力资源、残联、社保、企业服务、智慧停车等8大领域共23个事项,开展超2000人次AI语音机器人智能回访,为辖区近50万人次提供服务。深入开展“政务+金融”合作,优化政银合作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多办事网点。在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供企业首贷服务,服务中小微企业。打造“政务+驿站”矩阵,不断深化自助服务,已在喜荟城、IBC商场地铁口、水贝金座商场、艺展中心及罗湖投控大厦等5处人流密集场所设置罗湖政务驿站。

  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举办2021年“企业家日”活动,与140名扎根罗湖的深港企业家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凝聚共识。发布劳动用工指引,制定工作预案及应对预案,为企业提供上门用工指导。

  (七)打造阳光政务服务,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全面修订《罗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1+4文件”,发布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率先在全市推出《罗湖区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工作规定》,对重点领域“打招呼”行为“说不”。印发《2021年罗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持续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举措。深化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全面推进合同监管法治化。

  (八)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在全市创新推出“无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实现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全覆盖,率先上线首个“透明物管”平台。设立全市首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区级分窗口,为区域内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海外纠纷指导、纠纷化解等相关服务。强化诉源治理,重点打造我区首家深圳市诉源治理非诉解纷试点单位“蔡屋围无讼商圈”。在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成立全市第一个生态保护行政调解委员会。在各街道组织开展“三位一体”教育咨询服务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建立学校、社区、派出所联动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3230宗,调解成功率95.8%。优化“云立案+云调解+云审理”劳动仲裁模式,让群众零跑路。增设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i罗湖”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入口。

  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行政复议改革有关工作纳入法治罗湖建设指标评估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法律文书,做好复议指引。联合法律专家团队,梳理形成覆盖土地监察、治安管理、市场监督等重点领域典型案例的分析材料和办案指引。

  (九)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多渠道拓展普法路径

  新增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深圳市法治培训中心和坭岗社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3个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启动“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谋划罗湖区未来五年普法工作安排。首创“工业区里的仲裁庭”,将真实案例搬进园区增强普法效果;在区内十五个相关园区开展“版权+赋能”企业版权宣传系列活动;统筹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2021年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推进差异化普法,开展6场“菜单式”劳动普法品牌活动。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指引需进一步强化。二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不足,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或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人员比例偏低。三是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后案件量急剧增长,目前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改革后行政复议工作任务尚不匹配。

  二、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全年召开多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专题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等重要文件精神,统筹部署全年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能力,述法范围扩至街道一级,首次组织区直部门及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常委会上述法。二是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荐读物,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列为2021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全区第二、第三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内容。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集中学习。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核心目标,以罗湖“先锋精神、奋斗文化”为指引,聚焦“产业塑造新动能、服务激发新活力”,狠抓队伍执行力。对标上级工作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罗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结合《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编制好我区具体落实的行动方案,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进深港规则衔接,对标“湾区枢纽、万象罗湖”定位,探索两地在通信通勤、创业就业、就学就医、休闲消费等领域规则衔接。围绕罗湖特色产业需求,优化法律服务“进园区”项目,提升法治保障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反向办”服务,扩大数据采集样本和数据分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精准周到服务,实现更多业务办理全流程不见面、零跑动、智慧办,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

  全面实现区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备案,加强指导各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四)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继续完善“城管开放日”和督察纠察制度,出台《罗湖区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内部管理及综合执法标准化“罗湖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执法先进经验。

  (六)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多点办”“异地办”“容易办”,实现政务服务全方位、多维度可办理。深入推进“政务+驿站”矩阵建设,拓展事项下沉深度,延伸“跨域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修订《深圳市罗湖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拓展行政复议办理途径,丰富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探索推行复议庭审进社区项目,提高复议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和人员力量,确保复议决定被法院纠正率低于5%。

  (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珠宝行业合规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宣传活动,做精做强罗湖特色珠宝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探索设立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研究针对金融产业的法治服务路径。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拓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在辖区商业中心区、产业聚集区大力发展商事调解组织,同时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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