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立足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意识建设
1.坚持党委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
2.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理论武装,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队伍,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截至11月共召开党委会、局办会41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42次,研究部署工作135项,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
3.加强法治培训。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推进。2024年系统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等法律、规章。所有公职人员均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法考试,优秀率100%。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法治教育网的执法人员考试,成绩优良。
4.拓展普法宣传。我局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利用“学习强安”公众号发送推文52期,阅读量99160人次;播放普法宣传音视频2条,播放量2229。组织200余名市民群众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罗湖区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暨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政府开放日”线下宣传活动。结合国际防灾日、安全生产月宣传等各项活动,面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180余场次。
(二)巩固优化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有机溶剂、尘毒治理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严重违法行为从重查处。截至10月底,共监督检查企业1716家次,查处隐患1731项,行政立案126宗,罚款金额121.3076万元。二是落实两法衔接,严格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调查处理,严格依法牵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每起事故的调查从事故报告,调查组的成立,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全过程均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截至10月底,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5起,已调查结案2起。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的类型、时间以及工作机制等,并分别在省司法厅执法公示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司法局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10月底,共开展检查1716家次,皆有音像记录;进一步加强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执法决定作出前分别由街道和区局法制审查人员进行法制审查,将依法可以不予立案处罚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法案件坚决退回撤销,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不出现过度执法、加重处罚以及“为处罚而处罚”的情况。截至10月底,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95宗。二是严格开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通过自查、交叉评查和抽查的方式,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的使用等方面,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截至10月底,共开展案卷评查2次,评查执法案卷452宗。三是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为核心,借助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创新工作,创新刊发《罗湖应急精品法制小课堂》《法理学堂》,通过组织回看经典案件的庭审全过程,分析梳理相关的焦点问题。
3.优化行政执法服务。落实“一站式”服务,我局14项政务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由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和出证,100%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办的方式,实现“零跑动次”;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及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截至10月底,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4宗,其中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22宗、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6宗、受理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6宗。
(三)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推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新编制重点领域应急预案2个(《罗湖区河道上盖建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罗湖区涉上盖建筑暗涵暗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专项预案32个,进一步丰富应急预案场景类别,构建了上下衔接、部门融合的区级“1+70+20+N”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推动应急演练提质增效。启动“应急演练质量提升年”行动,全区各领域共开展应急演练1609场,指导完成20场区级行业领域应急演练,另有4场将陆续开展。全方位检验了基层应急指挥通信保障水平和应急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培训253名街道应急物资管理骨干,采购配发应急物资465件,维护保养物资装备6130件,做到应急物资装备“找得到、拉得出、会操作、用得上”。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智慧应急。启动危险边坡自动化监测二期项目,开发应用边坡巡查小程序,完成315公里车道地下空洞隐患检测,妥善发现处置地下空洞、脱空隐患36处;大力推广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试点开展“圳应急”大中小屏体系建设,应急智能播报系统获评应急管理部2023年度智慧应急“星火计划”优秀成果案例,科技赋能智慧应急初显成效。
五是全面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能力。加强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部门联动,畅通报送渠道,“送课上门”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一对一”培训10余次,全面提升辖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能力,有效遏制信息倒灌问题发生。我局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深圳市2024年应急管理系统应急指挥通信大比武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最佳调度奖、最佳技能奖。
2.依法依规推进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一是大力培育基层辅助力量。全区81个社区完成减灾能力“十个有”配套建设,建立26支社区股份公司兼职消防队伍共计302人,推进黄贝岭韧性社区试点建设,创建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1所。2024年共计培训考核通过“应急第一响应人”6245人,全社会参与隐患自查、灾害自救互救的能力和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全面抓实防灾减灾知识宣教和基层业务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户外大屏、公益讲座、童声传唱、影院公益广告、网红直播、融媒体宣传等多平台多形式,完成全国减灾日、窗户安全日宣传活动,传播了基层群众实用的防灾避险技能,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浓厚的氛围,线上线下活动共举办120余场,受众10万余人,开展演练230余场,吸引了中小学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实现覆盖广、实效强的宣传效果。重视业务培训,针对国家报灾系统的使用,组织开展全区灾害信息员及应急办业务负责人员的培训,参训人员200余人,提升基层实际应用能力。
(四)认真抓好制度机制落实落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严格内部制度执行。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等7个内部制度要求,2024年截至10月底,共开展案审7次,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审查执法案件96宗,审查合同70份。
2.落实专职人员配备。确定局法制科牵头全区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并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持续推动10个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法律顾问,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作出决定前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已有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工作,修订规范性文件共4份。
4.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在局网站公示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设有专人负责上述接听电话和接收邮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截至10月底,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宗。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在安排法治专题学习研究、提升新时代法治思维、全员提高法治素养,用于指导应急管理工作、处置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上还有差距和不足。
(二)法治建设基层人才基础还比较薄弱。全局的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法律专门培训不够,依法行政执法的水平还不够高;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街道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部分执法人员从其他岗位调至应急执法,由于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的不同,出现案件超期办理、证据收集不及时以及事实认定错误导致案件撤销等情况,执法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且法务指导和交流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成效不明显,需要持续改进提升。2021年9月实施的《安全生产法》、2022年9月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2023年10月实施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2024年11月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领域的重要法律及法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主体对法律及条例的学习和认知不足,对其重要条款的理解不到位,普法针对性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学习培训。加强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依法按规办事意识。组织开展全局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与应急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干部法治素养。
(二)创新优化普法宣传。结合企业服务和科协科普工作,面向全体干部、辖区企业、青少年等群体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法宣传。通过“线上+线下”打造多样化普法阵地,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三)提升执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条例》,持续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示范街道创建经验。
(四)着力重点领域执法。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挂牌督办。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管。开展地面坍塌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制订防治措施。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