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民政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指引及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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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社会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民政服务对象。

  三、具体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政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

  2.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党组专题研究普法工作,部署学习专门普法材料,以党组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活动、专题法律知识学习讲座等形式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3.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清明节、儿童节、七夕节、重阳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和民政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群众了解、学习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民政法治氛围。

  四、预期普法成效:

  通过持续落实年度普法措施,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和自助能力,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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