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国资局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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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设机构,罗湖区国资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健康规范发展,为罗湖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机关规范运行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新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思路新措施新效果”的工作思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成立机关党支部,完成工青妇组建工作,制订人事、财务、采购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各项管理。

  二、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国企党组织建设

  以党建为引领,促改革、促发展,切实加强党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强化组织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成区属国企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三是深化作风建设。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区属国企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切实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三、理清思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是开展区属企业战略定位、资源整合课题研究,形成区属国企改革发展框架思路,供区委区政府决策。二是完成平台公司组建,发挥功能作用。尽快完成罗投控公司组建工作,协同组织部完成企业班子选聘,尽快发挥平台公司功能作用。三是稳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四是理顺机制,发挥引导基金功能作用。完善引导基金监管模式,引导子基金的投资向罗湖区相关产业倾斜,引导龙头企业和优质企业落户罗湖,助力罗湖的产业转型升级。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梳理,持续跟进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五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财务总监管理、物业租赁等制度,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切实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六是组织编制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四、加强集体资产监管,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课题研究相关工作,合理界定政府监管与公司自治权责边界,制订监管清单,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全面修订股份合作公司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资金进行审核拨付,引导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经营、转型升级。三是梳理股份合作公司监管事项,修订完善我区关于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意见、“三资”交易办法,制订重大事项备案管理、财务资金、物业等系列监管文件。四是指导全区30家到期应换届股份合作公司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五是对“四个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实现电子化审批。六是开展股份合作公司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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