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罗湖区国资局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为罗湖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一、坚持党建统领国资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和下半年国资各项工作任务中。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配合区委组织部选齐配强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是开展区属企业战略定位、资源整合课题研究,形成区属国企改革发展框架思路,供区委区政府决策。二是完成平台公司组建,发挥功能作用。尽快完成罗投控公司组建工作,协同组织部完成企业班子选聘,尽快发挥平台公司功能作用。三是继续稳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财务总监管理、物业租赁等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切实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五是组织编制2018年度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三、促进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加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课题研究相关工作。合理界定政府监管与公司自治权责边界,制订监管清单,促进股份公司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梳理股份合作公司监管事项,修订完善我区关于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意见、“三资”交易办法,制订重大事项备案管理、财务资金、物业等系列监管文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股份合作公司发展。三是发布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相关资金进行审核拨付,引导股份公司健康发展。四是开展股份合作公司培训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