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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 经区委研究,决定: 李久祥同志任中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兼职副书记。 免去龙光伟同志的中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兼职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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