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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黄志钦同志任劳动保障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劳动保障所副所长职务; 马志文同志任市容环境提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晓红同志任计生服务站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张颂同志任市容环境提升中心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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