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管理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
经区委研究决定:
刘臣建同志任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委维稳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娟同志任区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
林永辉、许云兴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张薇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免去其东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危佳燕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季媛、刘一粟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相关稿件: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