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要求,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常态化工作贯穿街道工作始终。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创文与爱卫、环卫指数测评等街道中心工作相结合,定期研判分析创建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创文工作督导检查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街道部门、社区及包干责任人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加强对环卫企业、市容外包队伍的履约监管,要求其严格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加大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开展集中整治。针对小广告乱张贴、杂物乱堆放、乱挂晒、垃圾未及时清运、环境卫生不干净、车辆乱停放等痛点难点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市容环境面貌;
(四)加大投入力度。以市、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通报问题为导向,一是探索建立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专项巡查整治力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二是结合民生微实事项目,推进解决垃圾分类、公共晾晒空间、公共设施破损等问题,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五)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并利用电子屏、网络、微信群等平台,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居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三率一度”,夯实文明城市创建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