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罗湖区民政局将继续落实习近平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对标市第七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努力打造具有罗湖特色的“民生幸福标杆”。
加大养老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以翠竹街道为试点,推动“四级养老服务网络”示范街道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年内建成不少于2家街道长者服务中心和10家社区长者服务站。年内完成1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两床合一”试点。探索引进社会餐饮企业参与长者助餐,实现老年人福利“精准化”服务平台应用,进一步拓展长者助餐服务供给。探索发展失智老人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打造多学科、跨专业照护团队,制定失智照护床位标准,提供日常照护、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服务,形成在全市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试点经验。
(二)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推进救助机构建设。建立主动发现、申报、分层救助工作机制,将救助范围适度拓展至非户籍人员。建立“急进”“缓退”柔性关怀制度,建立合理的退保“缓冲期”。通过设立街道社区慈善基金、建立基层社工“一对一”帮扶、实施“订单”式民生微实事项目,打造“慈善+社工+社会组织”多元社会救助模式。打造“两个结对帮扶+社区特色民微+未成年保护主题”三大服务品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化街面巡查、信息核查、送医送站、台账登记等环节工作流程,完善流浪乞讨救人员助管理闭环。
(三)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双提升。联合区有关部门研究中央关于基层治理意见贯彻落实举措,强化资源整合和政策协同。推进居委会“万能章”专项整治工作,理清居委会的权责边界,推动居民公约等重新修订、宣传推广工作,探索居委会下设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作用发挥。围绕民生重点,以“月度通报+交叉考核+满意度测评”考核方式评估项目成效,全年至少完成800个民微项目。起草我区社工管理“1+4”文件,规范购买社工服务程序操作。继续挖掘优化社区治理优秀做法及经验,打造社区治理小微样本,形成社区治理案例库并推广与应用。
(四)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社会组织发展质量。推动新成立党支部7个、发展党员8名,提升党建“三同步”“两覆盖”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协助东晓街道成立10家非公组织成立党组织。修改完善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网上申请操作指引,对20家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出台创新空间分部运营指引,推动健全“区-街-社”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修订《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办法》,组织线下TED讲座或培训班,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