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应急管理领域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广东省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参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立足我区实际,特编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高效”原则,聚焦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核心任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执法推动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持续压降一般事故总量、力争自然灾害‘零死亡’”为总目标,通过编制实施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任务的机构及各街道应急管理执法部门,依照应急管理领域法律和标准,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督促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防震减灾和应急抢险等方面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年全区计划监督检查企业数990家,其中纳入重点监管执法检查数638家(详见附件),通过“双随机”抽查开展一般执法检查数352家。
2.确保“四个100%”: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举报投诉查办率100%,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100%。
3.强化“执法+服务”监管,全面实施预告式执法,进一步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减负增信”。
4.积极会同街道开展黄金珠宝、货代物流、专业市场等行业领域“综合查一次”执法工作,加强与消防、环保、文体、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常态化开展街道工贸、危化领域安全生产交叉执法和工作交流。
5.深入开展辖区有限空间、特种作业、锂电池、服装制造加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6.以市应急管理局新开发的工贸企业监管信息系统为支撑,积极推进工贸行业“管”平台建设及使用,以工贸企业“建、管、用”为重点,从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分级分类管控等多维度促进企业高质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执法工作日数量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全区负有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职责的行政在编人员63人,其中执法监督科4人、危化品监管科2人、应急处置与调查科3人、防灾减灾与信息化建设科2人、应急预案管理科1人、区三防办1人、十个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50人,根据《编制办法》规定,核定纳入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为51人,占在册行政在编人员的80.95%。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6年全年共365天,有104个法定休息日,13个法定节假日。法定工作日=365-104-13=248天。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8)×执法人员数量(51)=1264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1.实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
按年均办理20家,每家均需开展现场核查,办理工作历时2个工作日,每次安排2人参加。实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日=年办理数(20)×参与人数(2)×办理工作历时工作日(2)=80个工作日。
2.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按近三年年平均产生举报投诉38宗,每次2人参加,每次历时4个工作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工作日=查处宗数(38)×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4)=304个工作日。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026年预计组织或参加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3次,按照每次5人参加,每次历时20个工作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日=行动次数(3)×参与人数(5)×历时工作日(20)=300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按年均4次,每次安排4人,每次历时2个工作日。联合执法工作日=行动次数(4)×参与人数(4)×历时工作日(2)=32个工作日。
5.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一般事故按年平均4起,由应急处置和调查科牵头,按照每次3人,每次历时60个工作日,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日=年办理数(4)×参与人数(3)×一般办理工作历时(60)=720个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应诉)
按年均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宗,每次2人参与,历时40个工作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日=行政复议(应诉)宗数(3)×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40)=240个工作日。
7.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2026年计划开展3次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每次6人参加,每次3个工作日。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工作日=活动次数(3)×参与人数(6)×历时工作日(3)=54个工作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重点安全隐患的联合整治,现场检查,开会协调,提出处理意见及监督落实等,全年10次,平均每次安排2人参加,历时4个工作日,合计10×2×4=80个工作日。
以上8项合计:
80+304+300+32+720+240+54+80=181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
1.指导调研基层安全监管执法。2026年预计对十个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指导调研10次,每次安排2人参加,历时1个工作日,合计10×2×1=2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平均每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天,合计51×4=204个工作日。
3.参加工会、党群活动。预计每人参加工会、党群活动2个工作日,合计51×2=102个工作日。
4.应急值班。纳入计算51名执法人员,年平均每人值班6天,合计51×6=306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等。预计每人请各类法定假约为4天,合计51×4=204个工作日。
6.病假、事假预计每人平均请事假、病假2天,合计51×2=102个工作日。
以上6项合计:20+204+102+306+204+102=938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2648)-其他执法工作日(1810)-非执法工作日(938)=9900个工作日。按检查(含复查)每家企业派2名执法人员,平均占用5个工作日(含部分执法检查后立案查处所需工作日)计算,2026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数=监督检查工作日(9900)÷[每次执法参与人数(2)×历时工作日(5)]=990家。
四、区局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执法检查事项包括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方面的执法检查事项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一并纳入重点检查项目范围,但不列入一般检查项目范围。
(一)重点检查项目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应急管理特点,我局拟在2026年组织开展九项重点检查项目,涉及58家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制造加工企业监督检查(14家)
重点单位:深圳市盛世古金珠宝有限公司等共14家企业,详见附件。
重点检查内容: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是否规范,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
(2)锂电池加工、储存企业监督检查(1家)
重点单位: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仓库设置监控、火灾探测与自动报警装置、温湿度检测控制装置情况;各生产车间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情况。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
(3)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监督检查(13家)
重点单位:深圳市生命源水业有限公司等共13家企业,详见附件。
重点检查内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执行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监测及现场专人监护落实情况,以及编制、实施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
(4)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4家)
重点单位:深圳市玉胜祥实业有限公司水煮鱼乡酒楼罗湖分店等共4家,详见附件。
重点检查内容: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22家)
重点单位:深圳市特发华辉石油有限公司等共22家生产经营单位,详见附件。
重点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是否规范,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责任科室:危化品监管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
2.防震减灾监督检查
(1)防洪设施监督检查(1家)
检查单位:金湖上库水库。
检查内容: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需要加大下泄流量,超出调度运用计划规定流量运行时,是否事前向有管辖权的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告知下游地区的防汛防旱防风机构。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负责科室:区三防办。
时间安排:2026年10月15日前。
(2)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或游乐场等场所防汛监督检查(1家)
检查单位:地王大厦(地王观光·深港之窗)。
检查内容:台风、暴雨、洪水等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景区、自然保护区、公园等经营管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发出警示信息,适时采取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措施。经营管理单位是否在台风、洪涝灾害影响区和关键部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预设人员应急疏散引导线路,明确避险转移安置安全区域。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负责科室:区三防办。
时间安排:2026年10月15日前。
(3)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加固监督检查(1家)
检查单位:深圳市罗湖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
检查内容:检查本辖区内的房屋设施抗震能力情况,是否按要求对不符合抗震设防的建筑进行加固。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负责科室:防灾减灾与信息化建设科。
时间安排:2026年10月15日前。
3.应急抢险监督检查(1家)
检查单位: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中山分店。
重点检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检查方式:定向检查。
时间安排:2026年12月31日前。
(二)一般检查项目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通过“深圳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下列行业领域开展32家企业的一般检查:
1.工贸行业领域企业监督检查
抽查数量:24家。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应急预案管理科、防灾减灾与信息化建设科、区三防办。
时间安排:2026年9月30日前。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抽查数量:8家。
责任科室:危化品监管科、应急预案管理科、防灾减灾与信息化建设科、区三防办。
时间安排:2026年9月30日前。
五、各街道应急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任务安排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鉴于各街道应急执法部门目前以区应急管理部门名义执法的范围主要为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各街道应急执法部门只需认真编制本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暂不包含应急抢险、防震减灾等方面监督检查任务,上述任务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道应急管理办予以配合)并报区局汇总。
各街道应急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工贸、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每个街道全年计划检查数90家,其中对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数58家,通过“双随机”抽查开展一般检查数32家(“双随机”抽查工作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各街道应急执法部门对本辖区规模以上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各街道应急执法部门要参照区局监督检查计划认真编制本辖区监督检查计划,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区局备案。各街道应急管理执法部门的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区安委会“一岗双责”考核。
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托市应急管理局新开发的工贸企业监管信息系统,持续推进我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以街道安全员为抓手,通过信息推送、电话沟通、上门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做好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七、相关要求
(一)提前谋划部署,科学编制执法计划。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的重要性,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要根据权责清单,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重要敏感时期和季节特点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制定季度、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合理安排监督检查时间、频次,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计划。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督科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大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受领“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开展检查和执法,并做好年度计划实施过程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防震减灾、应急抢险方面的监督检查,在执法信息系统开发增设相关执法功能前,暂实行线下开展监督检查。
(二)严格规范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机构要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难点和存在问题,突出对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特种作业、锂电池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紧盯各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三)强化程序意识,加强内部监督考核。执法人员要注重法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内部监督,执法监督科要加强执法监察业务指导,法制与宣传科要发挥好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及时监督纠正执法监察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出现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并通过牵头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建立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措施,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的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不断规范和改进全局的执法监察工作。
(四)创新宣培模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加强事前指导,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方式,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附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企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