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改革
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兜底线,瞄准优势行业,打造具有罗湖特色、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劳务品牌;加大政、企、校工作合力,推动高校毕业生、港澳青年等重点群体更好就业;扩大就业服务供给,推动标准化零工市场建设,促进就业供需匹配提质增效。
(二)深化现代化人力资源产业体系改革
全力构建生态结构优、竞争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体系,培育引进龙头“链主”,打造“孵化器-产业集聚-专业楼宇”产业生态格局;深化业务场景开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构建完整产业生态体系。
(三)深化劳资纠纷处置机制改革
坚持“未病先防”,探索打造劳动关系治理新模式,通过靶向施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建强行业调解力量,从源头减少劳资纠纷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