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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司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来源:罗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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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全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运行良好,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罗湖区司法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狠抓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安全应急管理责任落实,织密安全应急责任网。优化我局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细化各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扎实落实“一岗双责”。

  (二)注重理论学习,强化安全应急管理意识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会议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论述精神8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安全生产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2次,传达学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1次。每季度召开全局安全应急管理专题会议,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狠抓本系统安全应急管理知识教育,增强司法行政队伍安全意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结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制作宣传PPT,广泛发至机关全体人员、下属事业单位及辖区律师事务所,通过深入浅出的语言、图画表述,生动传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宣传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组织律所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深刻剖析事故案例的惨痛教训,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办公场所隐患排查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023年,局领导带队到区社区矫正中心、区法援处、罗湖公证处及重点律师事务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其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办公环境的安全。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加强对区社区矫正中心、区法律援助处、罗湖公证处等独立办公场所以及辖区律师事务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并同步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安全生产宣传,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定期复查,督促整改。全年共出动280人次,完成3次社区矫正中心、3次法律援助处、3次公证处办证点、122家次律师事务所(复查25家律所)隐患排查工作,未发现较大及重大隐患;对排查出隐患的单位加紧督促整改,其中复查整改率达100%,未复查的已指导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深刻领会做好安全应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杜绝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坚决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管安全生产”,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细之又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持续抓严抓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要求,继续抓好对区社矫中心、区法援处、罗湖公证处、辖区律师事务所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档案的制作和归档管理,并及时向其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各类文件精神,督促其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围绕办公场所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三防知识、森林防火、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制作安全知识PPT、宣传折页等进行全系统推送宣传,不断丰富职工安全知识内容,提升安全意识。

     罗湖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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