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序号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责任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职人员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公职人员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消委会

6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建设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建设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外经贸科

9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外经贸科

10

《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外经贸科

1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外经贸科

1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流通和消费促进科

  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5日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