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罗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掀起学习热潮。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党组织服务管理作用,探索“机关+企业+社区+特色”退役军人党建新模式。深入挖掘、广泛宣传辖区退役军人各类优秀典型。持续推动红星志愿服务队建设,为社会治理、文明城市建设、帮扶助困和社区建设等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二)逐步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结合学历培训、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探索开展订单式培训。发挥好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就业需求人员信息库,鼓励企业多为退役军人量身打造合适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三)高质高效开展移交安置工作。科学制定安置计划,统筹把握时间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促进接收安置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对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积极开展经济补助发放、政策宣传、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户籍和组织关系转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帮助退役军人尽快完成角色转变、环境适应。
(四)推进双拥工作先行示范。持续推进深港边境莲塘段边界线“双拥共建示范带”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推动驻区部队营房改造事宜。加大双拥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双拥氛围,争创第十二届省级“双拥模范区”。
(五)不折不扣落实优抚褒扬。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及指引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金。扎实推进优待证申领工作,细化完善区级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做好烈士祭扫及烈士纪念日活动。
(六)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业务培训班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300人以下100人以上社区服务站全国示范型创建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