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5 AI脑图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收官之年,罗湖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凝心铸魂,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法治职责。一是思想引领,铸牢法治之魂。统筹安排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合计18场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单位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做到处级干部、科级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新录用公务员等四类人群必训必学,实现学习宣传培训全覆盖,共计安排相关课程109场次,培训1654人次。二是统筹落实,压实法治之责。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区领导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化工作体系建设11场次。积极申报深圳市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共14项。在全区推进9项法治“深调研”课题计划,其中《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探索》获评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深调研优秀奖。三是认真履职,激发法治之效。常态化推进述法工作,组织全区256名党政领导干部形成书面述法报告,压实“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深化“局长讲法”活动,围绕10部新法新规开展学法活动。

  (二)聚力赋能,以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清单明责,夯实履职根基。因地制宜形成罗湖区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由区委、区政府印发并向社会公布。明确各街道基本履职事项105项至110项,配合履职事项79项至8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全区统一为162项,有效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二是“放管服”改革,释放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911个网办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上压缩超70%;439个行政许可类事项实现零跑动,办结时限压缩率达到89.14%,即来即办率达到75.38%。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获评2024年度全国十佳创新政务服务大厅。三是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发布全国首个黄金珠宝行业合规指引,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组织开展“法治惠企”系列活动,服务黄金珠宝、新业态、服装设计等重点领域企业220余家。在41个核心商圈推广“一码当先”平台,覆盖商户11186家,平均投诉处置用时1.95天,工作经验被全市推广。

  (三)精准施策,以依法决策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程序规范,健全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编制发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完成《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等5项决策事项。二是监督闭环,提升规范性文件质效。严格把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提出审核意见40余条,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达100%。组织开展全区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工作,清理2份规范性文件,1份政策性文件。三是智库支撑,发挥好法律顾问职能。全面履行区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职责,承办专题研究、信息公开案件、重点政府合同审查1180件,同比增长43%,深度参与全区重点工作专题会议605次,同比增长36%,为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筑牢法治屏障。印发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为各单位提供标准化的操作规范,提升合同承办质量的基准线,夯实全区法治队伍建设的制度根基。

  (四)刚柔并济,以规范执法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机制创新,深化执法改革。畅通执法协作机制,为破解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问题,推出全市首份《先行登记保存(扣押)现场执法工作指引》,建立健全城管、公安对接合作机制,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互补执法盲区、提升执法效率。二是重点突破,强化领域监管。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等市容环境问题,定期开展全区统一执法行动,在全市率先实现“乱摆卖”重点点位动态清零。试点运行商事登记系统预审功能,依法批量启动吊销程序,清退“僵尸企业”,推动9点基层建议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采纳写入《关于进一步规范珠宝检验检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推广。三是监督协调,力促规范执法。创新构建“1+2+3+10”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向企业发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卡5000份;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200余份;梳理涵盖12个执法监管领域647个执法事项的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从轻减轻事项清单。落实“扫码入企”,全面推广应用执法监督码系统,给企业“松绑减负”。全区行政检查案件4128宗,同比下降39.5%,其中涉企行政检查案件3713宗,同比下降32.8%;行政处罚案件3459宗,同比下降28.5%,其中涉企行政处罚案件2611宗,同比下降15%。

  (五)崇法善治,以共治共享筑牢平安根基。一是多元调解,提升治理效能。持续完善“1+3+N”大调解体系,推动大调解机制与综治中心建设融合发展,全年受理人民调解案件7986件,调解成功率达98.24%。推动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率先全市开展商事调解主题培训,现有区级商事调解组织19家,其中11家成为市区两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2家在全市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中位居全市前两名,成功调解商事调解案件27826宗。深化家校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联动17个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有效提升校园纠纷化解效能。创新打造AI数智调解平台,推动14个调解组织参与系统测试,成功调处案件2528宗。是复议畅通,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官、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工作落地,完善行政复议协同联动、行政复议调解等制度。全区接收复议案件581宗,审结608宗(含2024年结转案件)。三是法治疏导,防范系统性风险。成立深圳市庭外重组服务中心罗湖分中心,拓展企业债务纾困渠道,推动债务矛盾终局性解决。设立“法援暖蜂”服务站,保障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援案件1778宗,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元,连续三年在省级案件质量评查中获评优良,连续两年在市级评查中蝉联第一。

  (六)阳光透明,以立体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凝聚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检察监督,办理各级人大建议240件、政协提案24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年度出庭应诉77宗。完成审计项目13项,提出审计建议73条。二是规范政府督查。坚守“真督实查严考”工作导向,办理上级转来的督办任务52项。加强《2025年罗湖区攻坚克难书》《2025年罗湖区重点工作任务书》督查督办,持续推进122项攻坚克难具体工作、233项区级重点工作任务。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政务诚信建设。推出“套餐型”重点政策解读专题12个,发布在线访谈6期,开展民意征集调查71场、“政府开放日”活动45场。罗湖区在《中国政府透明度报告(2024)》中的“县(市、区)政府”排名全国第六(较上年提升1位),连续六年稳居全国前十。

  (七)数智融合,以技术赋能驱动法治创新。一是“AI+服务”增强政务服务能力。率先推出全链条“AI+政务服务”模式。创新运用“技术赋能+场景重构”双轮驱动模式,推出“AI+智能问答”“AI+智能填表”“AI+智能校验”等服务模式,覆盖事前办理指引、事中材料填报和事后审核受理全流程,提供智能咨询服务2000余次,为企业自动生成、智能审核材料超6100份,政务服务满意度达99.98%。二是“AI+监测”赋能应急体系高效运行。智慧应急系统试点运用“智能地动”监测技术开展自动监测,共部署27套高精度设备,构建“实时数据采集-AI智能分析-分级预警推送”全流程监测体系。三是“AI+管理”助力城市管理及时处置。构建“日常巡查+重点场所联合检查+线上人工检查+AI视频轮巡检查”多维智慧监管机制,垃圾分类AI设备在线率从55%提升至98%。智慧城管系统全年发现有效事件31.23万件,事件处置率99.93%。利用AI探头实现实时智慧监管,累计发现并处置无固定主体乱摆卖有效事件1.61万件,处置率99.31%,治理经验获全市推广。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已对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全面整改,在基层法治力量保障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浪潮下,当前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一是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多为临时性、应急性协作,未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二是科技赋能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主动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的能力不足,需进一步深化拓展“AI+”应用场景。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罗湖建设任务。将法治建设举措列入《深圳市罗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谋划一批更具罗湖特色的民主法治典范城区创新实践,纵深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区建设。

  (二)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立足职责抓实走深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罗湖建设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罗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数字法治建设,建设一流法治政府。持续完善“1+2+3+10”涉企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设罗湖区企业出海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司法护企质效。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引育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深港法治融合交流活动,争取开展跨境法律规则衔接试点。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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