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AI脑图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行动、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不断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扎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现将2025年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是笃学践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共开展各类学习95余次,累计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多次学习宪法、党章和各项法规20次。局主要负责领导讲专题党课12次。

  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法治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纳入学法重点,作为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必修课程,落实领导带头学习,科学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局领导干部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稳步推进区域环评综合改革,黄贝、桂园等八个街道区域环评成果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当前已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复核,待复核通过后即可报市政府批准,区域环评全域覆盖取得新突破。

  二是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合规建设,编制印发《罗湖区建设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合规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及配套文件,参照“白名单”管理模式对达标企业精准监管、无事不扰,同时首创“党员挂点护航”制度,提供覆盖施工全过程的“管家式”精准帮扶服务,推动污染防治要求依法依规、落到实处,实现环境治理与营商服务协同并进。

  三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违法情节轻微的19家企业不予行政处罚,重点对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四是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积极协助企业完成2宗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引导20余家被处罚主体直接在信用中国开展信用修复。

  五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截至12月31日,已公开行政许可1144宗、行政处罚(含不予处罚)112宗,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是扎实推进环境信访化解和维稳工作,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90宗,同比下降42.1%,办理民生诉求工单7668件,同比下降15.7%,群众满意率100%,初始差评率保持全市最低。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构建政务合规长效机制,将法律顾问的审查工作纳入日常决策流程,形成常态化的合规审查机制,2025年,为局内合同、协议及招标文件、行政执法等出具法律意见书155份,有效保障决策的合法性与稳健性。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5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9宗,无涉及复议案件被纠正情况;我局行政诉讼案件2宗,不存在行政败诉的情形。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推行包容审慎宽严相济。2025年,我局锚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目标任务,围绕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580宗,其中非现场769宗,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立案136宗,实施查封扣押1宗;共作出处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12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3宗,罚款总金额297.66万元,作出不予处罚决定19宗,免罚总金额177.85万元,召开集体审议会议16次,出具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36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35宗。

  二是完善行政检查程序。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建设,着力破解多头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智慧监管实现监管目标的事项优先列为“无扰检查”,原则上不进入企业现场,并全面推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模式。

  同时,严格执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与通知书制度,所有现场检查均需制定方案并报负责人批准;全面落实“无系统不执法”要求,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和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此外,实施“扫码入企”制度,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须主动扫描“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登记检查依据并接受企业评价,将执法行为置于阳光监督之下。

  三是大力推动非现场执法。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的应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精准高效监管。2025年以来,我局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39家排污单位清单式执法检查任务过程中,对35家均采用非现场方式完成,非现场执法占比达97.22%。

  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技术赋能强化危险废物、工地夜间噪声等重点领域监管。2025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远程视频巡检,目前已覆盖全区492家企业,完成全年任务的85.27%;利用省固废平台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非现场排查,实现危险废物监管的信息化、远程化。同时,我局通过建设4套“远程喊停”系统并接入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实现对4个重点在建工地的实时视频监控;并借助住建平台联网监管63家工地,依托视频系统开展24小时实时预警与远程盯防,及时制止夜间超时施工行为。

  (五)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是健全内部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学习和理论中心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项法治培训12次,有效增强了队伍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是分类推进对外普法宣传。结合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定点宣传、专题讲座、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环保主题宣传活动7场,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同时,面向重点监管企业组织培训11次,开展“送法入企”及现场帮扶指导,强化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守法意识和合规能力。

  (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25年,我局制定了《罗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区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持续推进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及核算工作,办理1宗超标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损害声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问题,我局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创新普法手段等措施及时整改。2025年,我局进一步强化统筹,细化举措,积极推进法治深圳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但本年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仍习惯于“事后监管”的工作模式,在事前指导、帮扶等方面存在不足,在执法过程中未能积极向执法相对人释明法理、引导行政相对人合理合规经营,影响说理式执法成效。二是法治政府数字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手段运用及分析能力有待加强。在信息化方面,基层生态执法部门可能存在非现场执法手段水平不足导致证据收集、案件调查受限。

  三、2026年工作规划

  2026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二)强化执法科技支撑与智慧监管。加大信息化建设与智能监测设备投入,依托科技手段进行大数据采集分析和违法风险监测预警,提升违法行为发现与查处的精准性、时效性。

  (三)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专项培训、执法大练兵、法规解读等形式,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法律法规准确理解、规范运用。

  (四)创新法治宣传与教育形式。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设计贴近群众生活、易于接受的宣传素材,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罗湖AI助手
用户协议免责声明 吸附 全屏 关闭
历史记录 清空

暂无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