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2-26 AI脑图

  2025年,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区委“三力三区”战略定位,聚焦街道核心工作任务,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基层治理、民生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构建“领导班子带头学、党支部全覆盖学、一线岗位实践学”三级联动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领导班子发挥“头雁效应”,通过43次党工委(扩大)会议、4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12场专题党课系统研学,精准把握学习方向;195个党支部以“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为核心载体,累计开展专题学习1072次,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司法所聚焦基层法治实践,组织专题学习12场次、专题研讨4次,开展“法治先锋”主题党日活动8次,推动法治理念深度融入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线工作。同步推进“法律进机关”常态化建设,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学习7场,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并以考促学,干部法治素养测评合格率达100%。

  (二)强化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街道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牵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与分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学法考核机制,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实现参训率100%、优秀率100%的双优成效。规范述法工作流程,有序组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开展年终述法,将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履职成效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同步向区委依法治区办提交专题书面报告,推动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地。

  二、健全推进机制,提升法治建设督导效能

  (一)积极配合上级法治督察

  严格对标督察要求,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主动接受上级监督指导。建立专项督察联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协调,保障督察工作顺畅推进,全面展现街道法治建设真实成效与工作亮点。

  (二)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少数干部法治观念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问题:依托“三级联动”学习体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灌输,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及庭审旁听活动;建立“师徒结对”传帮带机制,由骨干干部在矛盾调解、执法办案一线实操带教,倒逼干部主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全年干部法治素养测评合格率达100%。

  2.针对“‘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与普法有效衔接不足,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精细化和针对性不够”问题:创新推行“案中释法+事后回访”全链条普法模式,结合执法案件同步开展精准法治教育;组建“法律明白人+检察官”宣讲队,开展定制化宣讲3场;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联动传播,全年组织主题普法活动58场,覆盖群众12000余人次,显著提升普法精准度和实效性。

  3.针对“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欠缺,执法质量不高”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执法大讲堂”,同步开展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执法实务难点专题培训;完成全体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换证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幅提升。

  三、规范制度执行,筑牢依法行政制度根基

  街道立足工作实际,始终严格遵循上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确保上级政策文件落地见效:一是严格执行现行有效上级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清理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文件,严控文件管理冗余;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管理要求,对涉及街道执行的规范性文件逐一梳理备案,保障执行合法合规;三是专项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排查清理,全面核查执行文件合规性,以严密制度执行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四、严格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决策质效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一是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涉街道各部门重大事项均经党政人大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街道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审议。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秉承“合法、公正、准确、全面、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内容,便利群众办事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3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核、纠纷处置等工作。全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191份,协助处理复杂法律纠纷15起,参与行政诉讼6起、行政复议6起,有效防范化解行政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于法有据。

  五、规范执法治理,提升基层法治实践水平

  (一)深化基层执法体制改革

  严格落实基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明晰执法权限与职责边界。修订《清水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内部制度15项,完善执法工作流程,推动执法体制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达100%,执法关键环节实现文字与音像双重记录、全程留痕。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担任法制审核员,全年完成案件审核329宗,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三)优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在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劳资关系等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制定并动态调整“四张清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56份,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8起,实现“执法有温度、监管有力度”的有机统一。

  (四)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坚持以法治思维破解纠纷化解难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通过队伍建设、机制创新与经验提炼,全方位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实施“法治素养提升计划”,组织14人次参加深圳市司法局业务骨干培训班、罗湖区调解技巧实训等市级以上培训6期,建立“资深调解员+法律助理”结对机制,由1名市级优秀调解员帮带7名年轻干部,营造良性成长氛围。目前街道共有二级人民调解员1名、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队伍专业化层级稳步提升;二是健全多层级调解体系与协同机制。搭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调解网络,组建45人人民调解队伍,同步成立物业、劳资、家事等专项调解小组,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纠纷等领域精准发力。深化跨部门联动,与派出所、市监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罗湖区人民法院清水河法庭打造“清枫”基层治理品牌,创新“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开通诉前调解绿色通道,案件分流占比达35%,平均缩短处置周期15天,提升化解权威性;三是提升纠纷处置成效与司法服务质效。2025年累计调解矛盾纠纷560宗,成功550宗,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6宗、重大复杂纠纷32件,调解成功率达98.2%,涉案金额超500万元;四是提炼典型经验,形成“三大成果”,创新实践成果方面,“清枫”基层治理品牌成为“司法赋能、多元共治”标杆范例,为基层联动治理提供可复制样本;工作方法成果方面,总结形成“五勤五话”解千结工作法(勤排查、勤走访、勤倾听、勤分析、勤回访,用群众话拉近距离、用法律话明晰权责、用情理话化解心结、用政策话解读导向、用暖心话巩固成效),显著提升工作实效;理论研究成果方面,撰写《“六尺巷调解法”构建基层治理新范式——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创新实践》等调研文章3篇,系统提炼工作经验,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并在全市推广。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重要节点为抓手,丰富普法载体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聚焦关键节点开展主题宣传。紧扣“三八国际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86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模拟法庭、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覆盖群众2万余人次;二是创新普法工作模式。打造“案中释法+事后回访”全链条普法机制,结合案件办理现场讲解法律条文,案件办结后跟踪回访整改情况,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组建“法律明白人+检察官”宣讲队,开展互动式宣讲4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三是强化普法针对性实效性,针对不同群体需求优化宣传内容,通过多元普法方式实现覆盖面与知晓率双提升,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显著提升居民法治素养和法治知晓率。

  (六)规范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检察监督,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统筹协调案件调查及证据收集等相关事宜。2025年12月前,街道接收行政复议案件6宗、行政应诉案件6宗,均按时提交答复书、应诉答辩状并全程出庭应诉,案件办理规范有序。本年度街道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得到充分保障。

  (七)深化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通过街道官网、社区公告栏、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文件、行政执法信息、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196余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均按时规范答复。

  六、优化法治服务,增进民生法治保障福祉

  (一)提升政务服务便民效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跨域通办”,新增217个事项纳入“上门办”、120个事项实现“跨域通办”,76个高频事项支持“视频办”。优化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布局,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二)加强涉企法治服务保障

  全面推广执法监督码,建立“扫码入企”常态化机制,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有效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问题,获得辖区企业广泛认可。组建17个“助企服务小组”,走访企业737家次,收集诉求183个,回复率达100%。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常态化召开政企联席会,精准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优化升级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公证咨询、人民调解“一站式”服务窗口,严格落实律师坐班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截至12月,累计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10人次,参与人民调解25次。依托“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服务团队深耕基层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宣讲28场次,实现社区、学校、企业法律服务无死角;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56人次,以精准服务切实破解基层法律服务“落地难”问题,打通惠民便民“最后一公里”。

  七、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专业人才队伍薄弱

  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时间难以保障,面对法律服务、复杂法律纠纷等专业需求时,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不足,难以完全满足辖区群众和企业的法治需求。

  (二)智慧法治建设有待深化

  现有执法、网格、政务服务等系统数据未完全打通,数据共享和协同治理能力不足;线上法律服务功能集成度不高,智慧执法覆盖面有限,技术赋能法治建设的效果尚未充分显现。

  (三)普法精准度与实效性不足

  普法宣传仍以“大水漫灌”为主,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企业员工等不同群体的定制化普法产品供给不足,普法形式创新性、互动性有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八、2026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计划。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聚焦问题整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针对现存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加大法治专业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选派骨干参加法律服务培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建设,扩大智慧执法覆盖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三)优化法治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深化“法治营商服务站”功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

  (四)创新普法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推行“精准普法”工程,针对不同群体定制普法方案,丰富普法短视频、法治情景剧等新媒体产品。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居民法治知晓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健全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约束

  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渠道,邀请参与重大决策论证、执法监督等工作。深化智慧监督应用,推动各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监督精准化、高效化。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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