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湖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扎实推进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为罗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带头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做好“述法”,局分管领导及成员牵头做好分管领域述法工作,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一)带头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全区干部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持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底线意识、红线意识。积极推动局党组会议、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4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4次。带领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圆满地完成国家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法考试任务,全局参考率100%、优秀率96.43%。
(二)积极尊法。谋划组织“宪法至上・法治领航”公益讲座,邀请专业律师围绕宪法原则和精神,宪法与统计法律的关系进行专题授课;带领全体干部参加“时代统计大讲堂”视频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主任侯晓光的专题辅导讲座。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
1.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贯活动。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局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常务会“局长讲法”活动中对《统计法》进行全面解读报告,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2.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积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安排,先后四次将新修改《统计法》列为罗湖区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的必修课,共130余人参加课程培训。
3.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例、云南曲靖统计造假案例和国家统计局2024年查处的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进一步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政府建设核心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统计依法履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筑牢数据质量防线,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
1.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制定《2025年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线上+线下”审核力度,深入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全年累计查询企业四千余家(次),实地数据核查450余家(次),一套表调查单位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得到提升。坚持“随报随审”原则,数据报送期间加大对上报数据审核力度,分析监控各类指标数据匹配度和合理性,及时发现错报数据、失实数据,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
2.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修订出台《罗湖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统计执法工作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促进统计执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全年统计执法检查8家企业(包括商贸业、服务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其中,与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家企业。
3.着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全年新增1名持证执法人员。持续提升持证人员的业务能力,充实业务知识储备。积极选派人员参与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多维度提升持证人员的行政执法技能。建立案例研讨机制,通过定期组织专题辅导和案件复盘,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规范化水平。
4.持续规范行政行为。规范统计执法证件管理。动态维护持证人员信息,确保持证人员证件有效。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时保存执法检查记录。及时将所有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同步至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确保行政执法公正透明。明晰权责事项,积极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2002成立以来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全年办理督查任务18宗,推动区重点工作任务及攻坚克难任务等见行见效。
(三)深化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1.千人培训“高频输出”。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定期举办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宣传,做到“逢培训必学法”,在全区企业电子台账推进工作动员部署培训会、罗湖1%人口抽样调查培训会、全区统计系统年(定)报培训会上进行专题法治教育。全年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39场,覆盖2534次。其中,面向街道统计员20场,1839人次;面向企业统计员17场,675人次;面向产业部门专场培训2场,20人次。
2.深入基层“上门送法”。结合专业数据核查、企业调研等各项工作零距离送法上门,切实做到上门一家、普法到家。发放1500份《统计法》单行本,加强对重点企业、新入库企业(项目)统计人员的普法宣讲,着力提高其配合推进一套表制度、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全年走访企业(项目)230余家;普法培训10场,覆盖近680人次。
3.集中普法“高效互动”。以“12·4”国家宪法日和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载体,以“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需求,接受群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宣传统计法治”为宗旨,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12月4日,联合桂园、东门、东湖、清水河等6个街道同步开展线下宣传,向广大市民普及统计知识和深入宣讲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500余本,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12月12日,成功举办全区统计系统“‘统’心协力、数说罗湖”统计法治和业务知识竞赛,通过“以赛促学、政企联动”模式,加深企业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理解。深入动员,积极组织基层统计员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等主题征文活动,向《中国信息报》投稿8篇。
针对2024年度报告中提出的不足进行整改:积极推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选拔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执法证考试、实地实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持续增加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存在不足
(一)统计执法力量较为薄弱。统计执法力量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二)发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作用不足。近年来按上级要求定期开展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教育,但警示教育剖析不够、触动不深,个别企业和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
(三)普法宣传深度不足。新增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点对点”普法有待加强,少数企业管理层依法统计意识不强,重点普法成效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学习贯彻,不断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
常态化推动区委、区政府及各区直相关部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深刻汲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教训,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协调联动,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
(二)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执法队伍专业水平
全面动员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资格的公务员“应考尽考”,全面准备,力争顺利通过2026年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进一步增强执法力量。定期组织持证人员参加各专业组织的业务培训会,熟练掌握各专业重点指标。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筑牢廉政风险防控“防火墙”。
(三)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
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季度、年度培训日程,针对新增入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重点开展“点对点”普法宣传,适时组织专门业务培训。扩大统计法治宣讲范围,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营造浓厚的统计法治氛围,凝聚统计法治共识,持续将本地区的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