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8 AI脑图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本局围绕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在巩固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与执法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和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彭立东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是推进本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年来,立东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带领全局研究解决城管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做好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落实工作,立东同志特成立内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以此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召开专门会议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建立学法制度常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完善工作落实的内部监督。

  二、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主要做法

  2019年,本局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基本要求,在巩固原有法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公开、法制宣传等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法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总体部署,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清单,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明确各街道执法队综合室、局法制科相关人员为法制审核主体。2019年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办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依规清理规范性文件

  本局始终保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2019年,根据《关于开展与《政府投资条例》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清理城市更新领域区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关于机构改革所涉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本局按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完成了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确保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制定机关权限,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程序上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形式上设置有效期,在规定的载体上及时解读、及时备案。

  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工作,10月本局根据《关于做好权责清单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局权责清单进行编制和调整,确保权责事项的合法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制度的基础性作用不仅要求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也要求各项规章制度适时、合法并具有可操作性。3月,制定了本局《档案管理和处置工作方案》;4月,修订了本局《合同管理办法》;8月,制定了本局《防汛防风应急预案》;12月,修订了本局《党组议事规则》、《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健全了本局的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切实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近年来,本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本局《党政会议管理规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今年以来,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班子会议或局班子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罗湖区 2019 年“美丽深圳绿化提升”工程在决策前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可行性研究、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在决策过程中,本局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本局法制科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本局法律顾问参与并征询本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均按区里的有关规定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邀请区法制办的专业人员参加讨论与决策。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本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本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341份,涉及金额5716.2680万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本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四)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事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2019年1月,本局根据市局关于《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规定了修订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根据机构改革要求,4月,我局印发《关于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制审核机构的通知》,明确各街道执法队综合室为法制审核机构;7月,我局修订发布了《深圳市罗湖区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深圳市罗湖区城管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购买执法记录仪847台,并已分发至各执法人员;9月我局修订发布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并按时录入并更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2019年以来,区城管局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034条,行政许可信息203条。10月,我局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1月,我局印发了《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协调机制》。通过对执法制度的逐步完善,本局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涵盖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处罚结果公开等行政执法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2.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积极探索执法方式创新

  为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本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将每月的行政处罚结果和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结果在网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案号、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当事人地址、违法行为种类、立案时间、案情简介、处罚依据、处罚(审批、服务)结果及承办单位。2019年,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按季度梳理以案释法案例,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同时我们根据本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本局共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件359宗(其中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174宗,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审批 146宗,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39宗。另外,本局下放街道办实施的一楼门楣招牌设置核准事项1月1日至5月31日共办理499宗。2019年6月1日起,一楼门楣招牌由审批改为备案,6月1日至12月15日实施一楼门楣招牌备案711宗,养犬登记事项共办理6254宗。均能做到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有效投诉;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的同时,我们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活动。一是行政审批规范精细管理。目前本局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均已进驻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由办事窗口统一收件受理,按流程进行审批。所有事项均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办事指南或业务手册,并遵照执行。本局要求窗口人员、各层级审批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事项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审批系统平台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的同时,耐心解答市民疑问,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二是简化办理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以依法为前提,便民为原则,尽量缩减办理时限,减少办事人往返次数、简化办理流程。“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审批”法定为20个工作日办结,本局今年进一步缩减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再次压缩至8个工作日办结。本局将办理群体涉及面广的事项下放至各街道办,市民可就近办理,实实在在方便了群众,办理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如一楼门楣事项,从区里下放街道后,办理数量迅速增加并逐年上升。下放后,申请人普遍反映,在街道就近申请门楣招牌审批,减少了路程,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深圳市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睦犬行动”专项执法方案的通知》及市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本局积极组织辖区各街道执法队开展了有关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黑煤气、睦犬行动等一系列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本局组织各街道执法队每月不定期前往辖区繁华商业街区、火车站、口岸、公园等区域开展环卫专项执法行动,严查行人乱吐乱扔及门店外扫垃圾等违法行为。同时,对垃圾运输车辆车体不洁、垃圾裸露和吊挂、污水滴漏等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今年以来,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组织环卫专项执法行动1020次,劝诫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3600多宗,立案查处乱吐乱扔行为1502宗,罚款7.6万元;立案查处垃圾运输车未密闭和污水滴漏等案件49宗,罚款9.6万元。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管理,本局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对辖区内各路段、街道、城中村、重点商厦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审批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招牌严格依法查处。全区共查处违法户外广告1053宗,拆除广告招牌963块,确保了辖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事故的零发生。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本局组织各街道执法队通过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对非法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非法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销售瓶装燃气等有关“黑煤气”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全面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共发现并依法查处“黑煤气”44宗,查扣煤气瓶970瓶。本局结合养犬专项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和涉犬执法工作。各街道执法队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养犬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全区共处理涉犬案件487宗,立案查处违法养犬案件111宗,收容流浪犬只184只。

  据统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本局行政执法案件共立案3474宗,结案3475宗,罚款金额471.44461万元。

  3.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需按照具体的标准予以评判,除了执法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我进行评查外,由业务监督指导部门定期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是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区城管执法局作为我区街道综合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罗湖区2019年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罗考核办通〔2019〕1 号)对各街道执法队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1月至12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街道执法队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数量情况,2016年至今,我局坚持开展执法案件月考核机制,每月开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今年12月,本局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综合评选出10个优秀案例,通过表扬先进,促进队伍间交流和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同时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我局结合一线执法人员实际执法办案需求,开展共享单车执法、超线经营、废品堆放等综合执法教学活动及现场培训。

  (五)扎实做好法律和业务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本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扎实开展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学法工作。按照本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共组织《法理学》、《深圳市养犬管理办法》、《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3次;2019年5月,通过开展春季大练兵活动,提振城管执法队伍精气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执行力。6月至12月,为规范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方便执法队伍按程序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我局认真组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班”、“法律基础能力提升培训班”和“行政执法网上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升各街道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

  (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直以来,本局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3月,本局在金光华广场开展了“319数字城管宣传日”活动。由操作员和信息采集员组成的义工队伍向市民展示了数字城管日常工作,认真仔细的向市民介绍了城管投诉热线12319和“罗湖城事”微博微信公众互动平台,指导市民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爆料举报,一起参与城市管理。今年4月及9月下旬,我局组织辖区各街道办、深圳市宠联小动物保护协会、瑞鹏宠物医院统一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活动50余场,共计为市民犬只注射狂犬疫苗1000余支,为市民提供犬只健康咨询,办证咨询,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派发犬绳、拾便夹、犬用口罩等用品20000余份;印制10万份宣传海报大力开展扫码养犬登记;联合区住建局选取23个物业小区试行“十个一”养犬管理模式,打造了一批养犬管理示范小区。11月至12月,本局在辖区十个街道共43个小区物业等地以及在翠湖社区公园、东湖公园、罗湖体育休闲公园、文锦南特色花卉公园、罗湖区委和翠北实验小学开展了推广活动,通过扫码参与活动送多肉及环保袋、参与手绘送盆栽等多种形式,总共派发了20000余份宣传单页、13000多份苗木盆栽、主题宣传环保袋4000个、粘贴海报1800张,吸引了10000多名辖区居民了解此次活动,共有1000多名居民装扮阳台参与了本次评选活动,提高了辖区居民群众的绿化意识,宣传了园林绿化的相关知识和法规,有效推进了罗湖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开展。2019年,我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除在辖区内设立宣传广告专栏,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外,一方面通过“罗湖城事”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另一方面,在各科室自行组织的宣传活动中设置扫黑除恶摊点,发放宣传单张并提供咨询服务,共走访沿街商铺及施工工地1200多家次,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17张,派发宣传资料1100余份,通过“罗湖城事”微博公众平台发布有关扫黑除恶信息40条。同时,协调鸿昌广场、平安银行、地王大厦、京基100大厦、大剧院广场魔镜等17处地标建筑及其它30多处LED户外广告设施持续播放扫黑除恶相关宣传内容。2019年5月至6月,本局开展梧桐绿道自然导赏员招募和培训工作,组建了我局自然导赏宣传队伍,全区共计28人。2019年9月至12月,我局开展罗湖区2019年度第五届绿道摄影大赛,期间创新宣传方式设置绿道慢跑公益行活动和绿道蒹葭汉服展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的参与,绿道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2019年12月,我局联合区司法局举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助力法治城市示范创建”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扫黑除恶小册子各300本,垃圾分类袋3000多提等种类多样的宣传品。此外在宪法宣传期间,我局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在相思林公园、翠湖公园、法制公园等公园悬挂宪法宣传横幅5条,依托辖区户外大型公益广告牌、LED等设施,播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资料19处。2019年以“安全生产月”、“119”全国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利用深圳市安全教育基地,专题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结合各专项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共计培训5436人次;发放消防安全、路面作业人员交通安全手册3300余份;微信推送工作信息112条;利用建筑施工围墙社区宣传栏(橱窗)展示相关知识或平面广告3212个;现场咨询两场,咨询群众14人次;知识竞赛1场;巡讲4场,121人次;组织开展了两场突发应急事件演练,邀请安全专家和辖区派出所消防民警现场指导,机关科室、下属所队、各街道城区治理办、各监管外包服务单位及城管领域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共计300人参加。

  今年本局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方式方法,制定垃圾分类激励办法,常态化组织夜间交叉检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发动党员、社工义工、热心居民、物业等,积极开展分类投放点定时定点督导工作,统筹各街道办在辖区范围内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垃圾分类“微课堂”。2019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以“家校联动”和“蒲公英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558次,参与人次196088,通过蒲公英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讲师培训工作组建30人垃圾分类普法宣传队伍;以入户宣传、督导员培训和撤桶活动宣传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87次,参与人次51850;参与志愿者宣传人数为678人,316名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垃圾分类。截至目前我区开放督导预约的小区共有271个,小小督导员平台有效预约为3343条,实际到岗完成督导的有3178条,总体到岗率95.06%。

  (七)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

  一是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本局共办理深圳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罗湖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5件,总案件数53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受区政府指定牵头办理罗湖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一号重点建议案。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同时本局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投诉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 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投诉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对各类信访 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本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 困难和问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本局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件7135宗,已 办结7135宗,办结率为100%。

  三、工作成效与存在的不足

  (一)工作成效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后获得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党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1-8月罗湖区环卫指数测评成绩进步表扬书、深圳年度网络问政十佳单位,并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表扬。

  1.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初步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制订、修订规章制度,本局已在廉政建设、会议制度、队伍建设、岗位职责、执法管理、公文档案、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运作模式。

  2.各项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职能得到依法有效地履行。目前,本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完善,用于指导各项执法活动正确开展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及时进行了更新,各街道执法队全面积极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各项具体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也步入了依法运作、规范有序的轨道。

  3.创新普法宣传和培训方式。为扩大城管普法的宣传影响面,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以“家校联动”和“蒲公英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通过蒲公英课堂组建志愿者讲师队伍,通过小小督导员活动推动垃圾分类志愿工作的开展,让垃圾分类在意识上从不清楚到深入人心,在行动上从督导检查到自觉自发。绿道宣传期间创新宣传方式设置绿道慢跑公益行活动和绿道蒹葭汉服展活动,为绿道更增青春活力,吸引了大批市民参与和观赏,各大媒体好评不断。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本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一些规章制度由于是早期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待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目前有关修订工作已全面展开;二是协助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执法职能众多,本局辅助性执法工作主要依靠协助执法人员完成,而协助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于协助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尽快地完成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二是做好行政许可及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本局执法水平。着重抓好新入职执法人员和协助执法人员培训,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培训,培养队伍良好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二)充分发挥本局统筹协调区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继续加强执法监督与检查

  充分发挥本局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拓宽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渠道。

  (三)多主体、多方位、多途径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在法治宣传工作上通过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内容上继续发力,积极运用“互联网+”,把握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使法治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罗湖提供更为优质的法治城市管理环境。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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