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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东门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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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东门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东门”作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吕毅同志带领街道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街道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后,街道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街道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印发《东门街道2021年度第一、二、三、四季度“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的通知,要求街道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度截至目前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0次。

  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2021年4月25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吕毅同志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2021年9月29日,街道办事处主任秦尚琛同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曾浩同志组织召开迎接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部署会议。2021年度街道研究制定《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细化工作分工,落实推进措施;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街道整体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东门街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我街道联合社区站点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疫情监测、人员管控和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辖区开展防疫专项普法工作,引导辖区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1年,我街道自行设计制作《传染病防治法》普法宣传纸巾用于辖区内拒绝隐瞒,共同战“疫”宣传;集中排查化解涉疫矛盾纠纷,运用“社区发令”模式,妥善协调处理了如七彩嘟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受疫情影响引起的合同纠纷,涉及人员160多人,学费170多万。

  二是依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我街道加大行政检查力度,对复工复产企业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进行监督指导及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产生的纠纷的参与处理,避免矛盾升级,确实维护辖区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提质增效,做好规范性文件或规章制度的清理及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街道积极配合市、区开展规范性文件自查,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修改。2021年我街道未有以区政府、区府办名义及以街道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2021年,街道党工委以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集体议事决策机制的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街道实际,印发《东门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在罗湖区政府平台“民意征集”和“通知公告”版块发布如《东门街道环卫作业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变更、《民生微实事服务类项目》需求等征求意见信息;主动通过罗湖区政务在线公示如《东门街道“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东门街道关于三防行政负责人、三防预警转移责任人和三防责任网格区信息》等。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建立平台统筹机制。为加强街道综合执法统筹协调,推动平台统筹下联合执法常态化,建立协同监管平台统筹机制,成立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承担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等职责,探索公安、市监、交警、消防、生态环保等执法力量纳入平台管理,同时印发《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议事规则》,保障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以发挥运行机制作用,正确行使下放街道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执法监管事权。2021年5月11日、5月28日、7月2日在协同监管平台共发起三宗案件请求区级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并进行联合执法,分别涉及路面修复、流浪人员污染环境、违法建筑拆除问题,区级部门处置迅速、及时反馈,各部门之间形成合力,解决了东门辖区难点问题,加强了街道级综合执法统筹协调,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与效率,逐步构建“各级联动、执法高效、沟通顺畅”的城管工作新格局。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完善正规化建设、岗位练兵、市容外包单位考核等45项制度,实现工作秩序规范、内部运行有序,让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章可循、有规可守。不断更新执法装备,移动执法终端、蓝牙打印机、对讲机、执法公文包、防护包、执法盾牌、防刺服、防刺手套等均实现人手一个。

  3.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各项文件要求,在行政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对行政执法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公示,本年度已在广东省及深圳市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322宗。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外聘专业的法律顾问充分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4.积极探索柔性执法。率先成立女子执法分队,坚持“柔性执法+为民服务”理念,通过耐心劝导、以柔克刚、以理服人,将服务、管理、执法三者有机结合,把“情”、“理、“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以强化源头纠正推动减少末端处罚,既破解硬性执法、强力执法难题,又实现“柔”而不“弱”,守住刚性底线,通过建立“人性化”“柔性化”执法模式,体现城市治理智慧。截至目前,女子执法分队已外出执勤超70次,共出动400余人次,劝导不良违法违规行为300余宗,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101单。

  (五)坚持公正高效,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一是我街道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2021年,我街道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宗,由原任我街道办事处主任的喻强同志出庭应诉,本年度我街道未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是2021年截至目前,我街道收到罗湖区检察建议3宗,告知函1宗,协助查明情况函1宗,全部落实。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光明模式”,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质量。2021年,我街道截至目前共审核法律合同152份,为市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28次。二是统筹推进调解工作。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并突出街道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方式中的重要地位。我街道成立专职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律师,以问题为导向,以个案为契机,逐步探索化解矛盾中的方式方法及职能定位。2021年,我街道自行设计人民调解案例17宗,并通过海报方式加以推广宣传,共处理纠纷矛盾1722宗,成功1683宗,成功率97.73%,切实把疑难的、复杂的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三是我街道积极落实市区关于推广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的相关指引要求,建立了“举街道体制”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党工委书记任总召集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综合治理办主任任召集人,东门派出所及街道所有部门单位、社区工作站为联席会议成员。打造了“1+7”即一个街道七个社区的“群众诉求服务大厅”及8个“群众诉求服务窗口”。截至目前已“发令”8份,职能部门响应8份,受理信访诉求案1229宗,化解1200宗,化解率97%,及时高效、依法地将大量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成效显著。四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在人流聚集的东门文化广场等开展抗疫普法、“法治护航 政企齐心渡难关”、宪法、民法典、禁毒、保密法等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我街道累计开展普法类讲座49场,通过游戏、有奖问答等方式,极大的丰富了辖区居民的参与体验感,让学法变得有趣。

  二、不足和整改措施

  (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力量不足。职责下放及实施以街道名义执法后,执法事项涉及多个业务领域,需面对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大量法律工作,急需配备执法经验丰富或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执法员。目前街道新招录的公务员中已优先将法学专业人才安排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后期将联合区局继续探索加强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二)普法的生动性与执法过程的结合不够紧密,实效性不强。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过程中,缺乏创新意识,部分部门的普法形式还停留在“摆摊宣传、发放资料”等单一性、灌输式的单向传播模式,缺乏与普法对象的有效沟通。下一步,街道一是探索加强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丰富微信、短视频、微电影、动漫等质量高、原创性强的新媒体法治宣传产品。二是把普法贯彻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及时推进正面典型报到,曝光违法行为,推行说理式执法、加强以案释法。

  (三)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不到位,约束力低。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缺乏司法确认,法律约束力不足。下一步积极联动罗湖法院为辖区人民调解案件建立远程司法确认机制,以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结合“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现有律师资源,争取加强律师在人民调解中的指导作用,进而强化其职责,提高调解的法律专业化程度和可信度。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制度落实。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能力。

  (二)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 “3·15”、“6·26”“12·4”等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辖区居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居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三)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对辖区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派发学法册子,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普法宣传特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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