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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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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深圳市罗湖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将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一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局党组会及机关党支部学习会议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上下以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为指导,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动员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局内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确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整体部署、高效推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形象。

  (三)推动高效履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为推动高效履职尽责,我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以及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制定列明我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清单,形成权责清单。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实施后,为提升行政执法公示力度,保障权责清单事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局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事项,确保涵盖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的内容。

  (四)完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我局清水河重点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项列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法律论证意见质量,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规范执法程序,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自《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赋予区城市更新部门行政处罚职能后,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配合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公告,主动公布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的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局内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与2021年深圳市罗湖区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考取《行政执法证》。

  除此之外,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启动行政处罚内部工作指引的编制工作,为我局行政处罚工作提供程序指引,确保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照指引合法执法。

  (六)开展学法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准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动普法宣法。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城市更新领域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以法治思维提升业务能力,将学法普法宣法渗透到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规文件宣传工作,普及、督促我局干部在“学习强国”APP上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加强全局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全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改革,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但面临更为严格的工作要求,我局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仍有提高空间:

  一是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2021年《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赋予区城市更新部门行政处罚职能,我局工作人员积极考取了行政执法证。但因缺乏执法工作经验,对于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学习,全面掌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局法律专业人才不多,现有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公职律师队伍发挥的法治保障作用有限。

  三是还需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观念的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行政应诉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对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局还需进一步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树立榜样标杆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本部门、本单位人员依法行政。

  结合实际工作,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全局将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围绕“双区”建设,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业务衔接、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湾区枢纽、万象罗湖”贡献力量。

  (一)规范开展执法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案卷的合法性、规范性。强化法定时限意识,对文书审核严格把关,从细节着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确保案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执法文书制发规范。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理论法规学习,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我局将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在日常党组会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业务专题培训中,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宪法、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提升,不断深化掌握宪法、民法典及更新整备政策法规的实践运用本领。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权责清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与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十统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将有关办理事项、办理流程、相关材料要求等在服务窗口和网络办理系统公开,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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