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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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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自身实际,提前谋划,制定《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十四五”行动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大部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标准化建设闭环管理

  健全考核监督体系,制定出台《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细则(试行)》,设置综合考核评估指标,并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及社会效果进行评估,持续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考核评估以解决问题、强化宣贯为总体目标,科学设置考核流程与方式。考核着重深入查找标准化建设薄弱环节,全面剖析制约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高质量发展问题原因,同步开展标准化理论制度的宣贯推广,跟踪巩固前期标准化工作成果。

  (二)优化住房建设管理机制

  乘事业单位改革的东风,继续纵深推进内部改革,加强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统筹管理,全面优化住房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主要做法有:一是创造性地明确住房建设行政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的新型职能定位,即:行政机关承担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行政许可、指导监督职能,事业单位负责相应的行政执法、行政辅助、技术支持及人力资源保障。二是按照一个事项由一个部门办理的原则,系统优化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分工,尤其在租赁管理、建筑废弃物管理、造价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事业单位的职责和权限。三是配套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规定,增强事业单位人员配置,机关科室与中心部室协同配合,打破科(部)室之间的壁垒。四是依法梳理更新900项职能事项,按照扁平化管理及科(部)长负责制的原则,将其细化分解至各科(部)室。

  (三)加强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力度

  完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主管业务领域的政策统筹工作,针对涉及区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编制《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工作指引》《罗湖区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化指引》等业务工作指引20个,制作租赁、房屋安全、物业管理、小散工程管理、燃气安全等领域明白卡10个,配套出台流程图10个及文书适用模板,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已向街道办事处发放3000张标准化明白卡。

  加强业务指导,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改革相关工作。起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适用指引,梳理案由、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及裁量标准。牵头编制房屋租赁、建筑废弃物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执法指引,明确流程,对具体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予以指导。面向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开展房屋租赁、建筑废弃物、燃气、小散工程等综合执法事项培训10余场,并通过执法现场处置等方式做好执法业务的“传帮带”工作。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执法管理工作

  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相对人自愿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运用弹性灵活的执法手段,减少执法阻力,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探索实施行政调解。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涉及合同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等方面,充分激活行政调解的活力和效用,加大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行政部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本系统本部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优化内部处罚规定及文书。大力推动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落实,及时更新完善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相关工作指引,调整执法文书模板45个,并对其中12个常用文书模板填写示例逐项解读,从制度规范层面提升执法人员实操能力。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牵头起草列入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两项文件,高标准落实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各项法定程序要求,有效提高决策科学民主化水平。《深圳市罗湖区关于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多渠道保障人才住房供应的若干措施》通过制定适合罗湖区实际的措施,多渠道盘活社会存量用房,促进罗湖区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罗湖住房租赁市场“十四五”发展规划》着力于解决当前罗湖区租赁住房供给不足、居住品质有待提升等问题,聚焦租赁人群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构建多层次全覆盖住房租赁体系,满足各类人群居住需求。

  (六)加强重大事项法律保障

  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21年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信访投诉复函等超630份文件进行法制审查,出具170余份书面法制审查意见表,推动提前介入重大事项提供法律保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防火墙”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跟进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0宗,行政复议案件18宗,民事诉讼案件12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8宗。签订政府合同306份,合同纸质备份411份,系统备份295份,系统修改办结评价400余份。

  (七)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依法有序推进依申请公开,2021年累计接收、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5件,申请公开信息157份,均依时依规做出答复和处理,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和统筹管理水平。二是依时依规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累计在罗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26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15条、政策法规7条、工作动态100条、通知公告92条、计划总结6条、资金信息5条、民意征集8条、行政执法20条、标准化建设10条、普法微课堂2条;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抓实住房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保障性住房栏目信息37条、住房保障业务知识23条。三是日常维护好罗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结合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工作要求,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普法微课堂”栏目并做好更新维护工作;同时做好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人才安居业务”等保障性住房专题专栏以及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

  (八)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开展执法岗前培训和执法人员年度培训。组织2021年度执法岗前培训,参加岗前培训人数13人。104名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参加2021年度执法培训学习时长均达到1760分钟,考试通过率100%。

  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更新“一单两库”,已开展双随机检查次数35次、其中物业领域和人防领域作为联合抽查牵头部门检查4次、物业领域作为联合抽查响应单位检查3次。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要求。编制印发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检查处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明白卡、案卷评查标准手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执法案件办理。为40多宗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新案由、新类型案件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学习办理指引,疑难案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提供意见建议。为执法人员配齐移动执法记录仪,对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和行政检查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执法。通过区政府行政执法专栏、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及时调整完善事前信息,已公示行政许可数据1700多条、行政处罚数据27条、行政检查数据35条。

  (九)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梳理110个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开通了网上办理,公开了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办理进度和结果等,群众可以直接在广东政务服务系统办事服务窗口页面在线申请,做到网上可查询、可互动、可追溯。

  二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企业和群众办理的简易事项,即来即办结,做到马上办;对可以实现人工智能化的事项,实现秒批服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网上全流程办理”,让“数据跑路”;事项实现“一次办”,服务对象一次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交齐材料,由窗口实行内部流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本上缩减90%,其他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本上缩减50%,最大限度的减少服务对象跑动的次数。目前行政审批事项中“一次办”事项达到100%,全流程网办事项57项,即来即办事项31项,秒批事项4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容缺办理。

  三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依法依规精简,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原则上一律取消;信息共享精简。审批机关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有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人需具备的能力、资质、经验、经历等条件,探索试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公示并先予以办理的办法。

  四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通过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的对接共享,依据电子证照库里存在的证件,实现免纸质材料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已有110项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办事过程中使用电子证照作为办事材料提交。

  (十)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拓展普法新渠道

  党组集中学法12次,开展周末学堂7次,组织普法培训24次、普法宣传活动15次;发布内部每日微普法216期,制作并上线普法动画微剧场6个。106名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广东省学法考试,参与率及优秀率双100%;创新开展2021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学法用法线上考试,208名工作人员全部参考,优秀率99%。制作发放法治学习明白卡800张,发放各类法条及普法书籍1196册。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执法信息化的精细程度仍有待加强,小部分案件存在因强调执法系统录入时效性而忽视录入信息准确的情况。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明确法治建设领导,为扎实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情况,具体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水平。

  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引领下,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各项要求,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出庭应诉配合法院审判活动,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落实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清单,按照法治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法治积极融入住房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法律攻坚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行业管理重点工作,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研判、全程参与。

  三是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正高效权威,深化行政执法内部机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改进执法方式,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再优化、再整合、再提效”的要求,提高服务效能。

  五是构建住建大普法格局,推动普法工作由“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执法谁主管谁服务谁普法”转变,提升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进一步优化内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022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锻造赶超奔跑的精气神和真本领,以服务激发新活力,助力高质量建设“湾区枢纽、万象罗湖”,为奋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贡献住建力量。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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