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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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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工作目标,立足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学习,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落实人员配备。第一,我局由法制科牵头落实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并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第二,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推动10个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法律顾问,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作出决定前提供法制审查意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43次,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意见93条。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将党史学习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45次,落实党史学习72次,对有关指示精神和要点根据科室职责进行任务分解。

  (二)强化制度执行,实现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1.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已有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核工作,梳理出需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2份,并将任务分解至责任科室。

  2.严格内部制度执行。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等7个内部制度要求,截至11月8日,共开展案审会6次,处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审查执法案件268宗,审查合同89份,开展学法考试1次。

  (三)规范行政执法,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梳理我局行政权责共354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检查事项20项,行政强制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298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其他行政行为1项,行政给付事项6项。根据梳理情况公开执法主体,并且及时更新权责清单,报送区司法局同时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2.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依法公示执法信息。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要求,明确我局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的类型、时间以及工作机制等,并分别在省司法厅执法公示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市司法局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以及我局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信息;二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截至11月8日,共开展检查2664家次,全部都有影像记录;三是建立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查。在区局和街道建立两级法制审查制度,执法决定作出前分别由街道和区局法制审查人员进行法制审查,将依法可以不予立案处罚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法案件坚决退回撤销,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不出现过度执法、加重处罚以及“为处罚而处罚”的情况。截至11月8日,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268宗。

  3.严格开展案卷评查。严格依照案卷评查标准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通过自查、交叉评查和抽查的方式,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的使用等方面,事后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截至11月8日,共开展案卷评查5次,评查执法案卷248宗。

  4.落实“一站式”服务。一是梳理政务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我局17项政务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由服务大厅实行综合受理和出证,100%全流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办的方式,实现“零跑动次”;二是进一步简化行政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间,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及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截至11月2日,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8宗,其中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19宗、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6宗、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36宗、安全生产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47宗,均已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有机溶剂、尘毒治理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严重违法行为从重查处。截至10月31日,共监督检查企业2664家,查处隐患1682项,行政立案437宗,罚款金额239.2万元。

  2.落实两法衔接。严格落实《罗湖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11月8日,共有2宗事故2名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依法调查处理。严格依法牵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程序牵头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每起事故的调查从事故报告,调查组的成立,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全过程均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截至11月8日,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6起,已调查结案4起。

  (五)强化政府合同审查,依法接受监督

  1.加强合同审查。严格落实《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从合同应当具备的要素、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对所有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保障政府合同的依法订立和履行。截至11月8日,共审查合同89份。

  2.畅通投诉渠道。在局网站公示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设有专人负责上述接听电话和接收邮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3.依法接受监督。截至11月8日,我局共办理6宗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案件后,我局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最终1宗案件当事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1宗案件复议决定维持行政行为,其余4宗案件正在审理中。2021年7月,我局办理1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经查,该宗案件要求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公开。

  (六)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为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我局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和宣教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升全局公职人员和辖区企业公民法律素养,营造“依法行政、法治惠民”的良好氛围。

  1.成立普法领导机构,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在依法行政工作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全局普法工作。二是明确普法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学法制度》要求,将普法工作目标分解成工作任务。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坚持“安全,才能持续发展,安全,才能持久幸福”的安全理念,利用新媒体及移动流媒体等各类平台资源,制作安全生产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事故案例警示宣教等多元化的产品,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事故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参与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和“强安杯”安全知识竞赛,广泛发动辖区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家庭踊跃参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广泛号召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及辖区企业从业人员参与线上答题,包括全国“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和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安全卫士”线上答题闯关活动,通过趣味答题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储备。三是印制安全月主题海报和居家安全知识折页,由各街道张贴于社区及各大公共场所、利用地标建筑京基100、辖区户外电子屏、公交车身广告点亮“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等主题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通过“学习强安”APP,上传并展示罗湖区启动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吸引辖区网民参与并点赞,目前点赞数超过2800,排全国第三。五是举办一场安全月线上主题讲座,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线三排”以及新安法等内容展开讲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各行业企业安全负责人及辖区居民等超过10万人在线观看。六是对辖区内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和水务工程等市管工程进行隐患排查和现场安全培训,共排查项目19个,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87处,已整改隐患182处,整改率为97%,其余5处隐患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针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现场安全培训。七是采取理论讲授和互动教学相结合的模式,聚焦应急管理及消防、地面坍塌、三防业务等三项内容,面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地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长及专干,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共计280人次参与培训,提升全区应急管理干部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战能力。八是组织发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截至活动结束,共组建队伍数220支,参与人数3100人,累计线上解锁城市4000座。

  3.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一是分别面向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辖区企业从业人员,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共3场专题培训讲座,其中线上直播讲座超过8万人观看。二是将9月定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教育学习月,9月14日举办启动仪式暨现场宣讲活动,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约100人参加培训。三是广泛开展培训学习,宣贯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超过30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会,累计12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在辖区公共场所张贴主题海报,向生产经营单位免费派发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利用辖区户外电子屏、小区电子屏及企业内部屏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制作的安全应急宣教短片,利用户外走字屏滚动播放“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气氛。五是依托“学习强安”APP 平台,打造《新安法小讲堂》专栏,阅读量接近3000次。

  4.加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推进。2021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通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和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所有公职人员均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法考试,优秀率100%。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法治教育网的执法人员考试,成绩优良。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案卷仍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强化培训审核

  一是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年”的工作要求后,行政处罚案件制度类违法行为减少,案由相对单一,违法行为种类较少,主要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类和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二是立卷归档不规范,导致案卷扣分。由于数字化档案系统为新运行系统,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未经系统学习,未能及时了解立卷的具体要求,导致录入滞后;三是重处罚轻检查,导致检查案卷材料不齐。多年的执法惯性思维,执法工作中重视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工作,对行政检查案卷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未立案处罚的检查案卷未收集所有证据材料。

  (二)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建设

  一是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人员中非编人员有56名,占42%,素质参差不齐,并正逐步回收非编人员执法证,执法队伍流动性较大。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中具有相关学历、执业资格的人员较少,专业的培训不到位,业务和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创新性仍有不足,需要持续改进提升

  普法宣传形式可进一步依托互联网载体,在市级普法平台推送普法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普法宣传的广泛性和精准性。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党委领导。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粤办发〔2017〕15号)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依规落实责任制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行法治建设中对各项职责的落实,同时发挥党委、依法行政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区应急管理局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督促街道公共安全办配备专职法律顾问。

   3.落实法治专题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法治专题学习。

  (二)依法依规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开展执法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紧密联系执法科、危化品监管科和法制科等业务科室,形成合力针对行政复议案件日益增多和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全年拟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

  2.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是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有机溶剂、尘毒治理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将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生产经营实施严厉的警示教育和约束惩戒。

  3.提升政府管理效能,落实“一站式”行政服务要求。全部行政许可和服务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缩短服务时间,推动备案表和证明文件的自助打印。

  4.强化制度执行,保证案卷质量。强化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查,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查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全记录制度。加强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事后的案卷评查推动执法案件的规范化。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工作。

  5.依法牵头调查处理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牵头调查处理一般事故。

  (三)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法制审查

  1.加强合同的法制审查。从合同应当具备的要素是否齐备、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对合同进行法制审查,保障政府合同的依法订立和履行。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依法解读,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评估和备案工作。

  3.强化程序意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对已经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评估。

  4.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配合复议和诉讼机关对案件的审理,自觉履行生效的复议决定、裁判文书。

  (四)依法依规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1.完善相关机制。优化党员干部法治培训和考核长效机制,把法治培训列入全年培训计划,组织依法行政专项培训和执法培训。

  2.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和居民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责任和防灾减灾意识,营造遵法尚法的良好氛围。

  3.强化警示教育。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处罚案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制作警示宣传教育片等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现场宣讲、新闻媒体等方式,以案说法,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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