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2021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立足民政工作实际,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狠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历史机遇期,不断强化法治引领、创新执行,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成立以局长杨文秀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严抓落实,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小组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集中研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前沿文件精神,统筹解决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

  (二)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能力。 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努力构建务实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解决我局社会组织执法力量不足情况,积极组织全局持证执法人员抽调至社会组织相关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在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及日常检查工作中,累计抽调局执法人员达43人次,并引入专业注册会计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参与,多方面监督行政执法,保障执法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水平。

  (三)优化行政审批,切实增速提效。一是全面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社会组织“五减”审批改革,实行“即来即办”“秒批办结”“免证办理”“区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行政审批改革,推动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减证明、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实现社会组织全部行政许可100%当天办结、全部政务服务100%零次跑动;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跟踪服务,积极将社会组织审批端口前移,为社会组织申请人提供现场指导、远程协助操作、组建群体交流平台等一对一服务,推进窗口审批与后台管理无缝衔接,实现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三是加大基层自治组织(不)出具证明事项清理力度。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和职能分工,将2015年不需要出具证明事39项梳理整合为23项,提高社区开展自治活动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同时按照省民政厅“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将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项减少为12项,缩减了58%。从根本上改变了“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现象,切实为基层减负担、为居民增幸福。

  (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今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我局通过多种举措大力宣传普及未保法。一是依托政策宣讲进社区活动开展宣传工作。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下社区开展主题宣讲活动11场,累计500余名儿童及家长参与,同时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进社区宣讲活动,共开展政策宣讲活动112次,实现政策宣讲活动全覆盖;二是充分发挥党群优势开展两项结对帮扶。发动局机关党员与15名辖区困境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通过上门走访探望等方式,向困境儿童及监护人宣讲未保法内容,指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为辖区63名困境儿童家庭开展结对服务,每月进行走访联系,为其提供心理疏导、政策宣讲等专业服务;三是撬动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宣传活动。在春节、儿童节等节日期间,联合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座谈慰问、政策宣讲、党史学习教育等形式,开展“情暖童心”系列活动3场,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借助南方都市报、新浪网等各类媒体力量进行广泛宣传,依托罗湖社会创新空间向各社会组织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海报及视频,提高社会组织开展儿童关爱帮扶服务的精准性;四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联合区委宣传部在10个街道投放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宣传海报及视频,携手区委宣传部、城管局在京基100、地王大厦等地标建筑宣传未保法,营造全民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

  (五)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3月,我局收到关于东晓街道木棉岭蚊帐顶山违建墓园问题的群体信访。接到信访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协调分管副区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事务处处长前往深埋绿化地现场,并召开调研会,向信访群众代表讲解殡葬管理和深埋绿化地相关政策。我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先后5次前往深埋地现场查看最新情况,现场听取并收集群众意见。我局殡葬管理所负责同志3次会同东晓街道、草莆新屋吓实业股份合作公司、信访群众代表召开协调会,要求股份公司停止施工,安抚信访群众情绪,并向信访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目前,该深埋绿化地安全整治工作已停工,建筑材料已清除,地面已经自然复绿且基本恢复原貌。6月以后,我局未再收到群众对该深埋绿化地的信访投诉。

  (六)做好应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我局积极配合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的审判活动,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切实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今年8月,收到以我局为被告的关于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1宗,已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聘请专业律师开展应诉答辩及举证工作,该案件已于11月开庭审理,由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目前法院尚未裁判。

  (七)加强法治教育,提升队伍水平。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今年共有3名新进公务员取得了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全局40名公职人员均参与了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为100%。通过加强法治教育,营造全局上下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领域存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牵头组织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制作并使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带队主动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区司法局、区档案馆等部门沟通学习,更新全局档案分类方案,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统一归档整理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及婚姻登记处档案整理工作,2020年至今,已完成约16.6万份档案整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档案整理归档流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推进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自觉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指引》《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等与民政业务相关的前沿法规和政策文件,不定时在工作群内推送民政领域最新的法规政策和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落实,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业务能力。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引入持证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文书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局法律顾问共处理合同审查、公开采购及信访投诉方面法律应用等涉法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约170次,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的职责作用,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性。

  (三)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按照规定将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数据,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平台、深圳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将低边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网站等进行公示,切实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力度。今年共开展行政许可157宗,相较去年同期(123宗)同比增长27.64%,开展行政检查43宗,相较去年同期(35宗)同比增长22.85%,开展行政确认(婚姻登记及补办证件)约8596宗,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08份。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一是优化“全链条”执法方式。综合运用约谈预警、年报审查、抽查监督、专项审计、等级评估、重大活动备案、活动异常名录等手段,辅以警告、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信用信息公开、建立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等方式规范执法对象,坚持“柔性”执法;二是实行“以执法促普法”。在行政检查、行政约谈、调查询问过程中,注重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宣讲,并组织辖区社会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三是婚姻登记中心于2019年成立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室及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室后,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法律咨询及心理辅导工作。今年以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室已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案件80宗,解答法律问题3700余宗、协助审核离婚材料及修改离婚协议6000余份,婚姻家庭心理辅导室提供心理辅导120宗,促进了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稳定。今年9月,婚姻家庭心理辅导服务项目荣获深圳市百佳市民满意项目奖。

  (五)推动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的5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行政约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36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按程序更新80家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组织519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二是开展社会办社康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双随机等专项检查达43次,加强财务审计,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对被投诉的单位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今年印发《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工作部署,要求辖区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收集361家社会组织自查情况,已督促57家社会组织完成注销工作。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入贯彻到法治教育的各个阶段。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全局各项制度建设,使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化。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体制。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学习。通过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综合素养。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