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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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圳市关于落实〈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各项任务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对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做好法律审查工作,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性

  设置法制和劳动关系科,负责承办、协调和落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对我局拟作出的重大或具有争议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019年,法制和劳动关系科共审核各类对外协议79份,审核其他内部法律事务90次,向其他业务科室提供法律意见171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包括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等,并在“罗湖电子政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系统平台进行双公示,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执法结果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识,落实执法公示各项要求,做到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公开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现场执法设备管理制度文件,明确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的范围和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执法记录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以及音像记录的使用、归档和保存;规范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记录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确定的范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音像记录,并将音像记录制作成光盘与行政执法案卷一并保存。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指定法制和劳动关系科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予以公开,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后作出,2019年,法制和劳动关系科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78建立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兼顾执法时效性和合法性;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与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现有2名人员负责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聘请了专业劳动法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确保经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合法合规。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罗湖区关于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开展案卷评查标准培训和自查自评工作,通过内部查漏补缺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五是做好劳动监察保障工作,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368宗,出具《劳动监察责令改正书》144份,其中对78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严格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欠薪垫付70宗,为507名员工垫付欠薪456.0316万元。

  (三)切实履行行政职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监管全覆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涉企一般检查事项监管全覆盖,做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建立“一单两库”,即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

  二是在依法审批的基础上减少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优化操作流程指引,落实容缺制度。缩减申请行政事项的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杜绝收取各类不必要的承诺及证明材料,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办理流程;同时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即来即办,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依法全面接受监督

  一是2019年,我局有行政复议案件1宗,即李佳欣等7人不服我局不予许可审批欠薪垫付一案,已按时向罗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交答复材料,12月6日收到复议决定。决定指出,虽然我局作出不予垫付欠薪的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但是未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在受理垫付申请后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程序存在瑕疵,确认程序违法,但是不影响我局作出的不予垫付处理决定;行政诉讼案件1宗,即闫建为诉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该案一审、二审我局均胜诉。

  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并保证畅通无阻。设置线上线下多种监督渠道,在信访大厅显著位置放置执法投诉举报箱,并公示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咨询热线电话、监督投诉的电话及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并设置“劳动监察网上举报投诉平台”专栏,畅通公众举报投诉途径。

  (五)组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加强依法行政保障

  一是内部学法用法,保障依法行政。建立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围绕宪法、党章、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等开展学习活动。2019年度,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始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进行行政执法考试,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均高分通过。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组织开展“3.8”妇女节“巾帼建功·与法同行”妇女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劳动普法材料100余份;开展2019年度“阳光普法促和谐”系列普法活动,邀请劳动法专业律师作为普法讲师,在南湖街道办、翠竹街道办、清水河街道办、笋岗街道办开展了多场以“企业劳动法规管理与劳动争议预防”为主题的讲座,400余家企业参加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劳动合同法等,并热心解答群众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获得了较大提升,但通过市、区两级案卷评查发现,由于认识不足,我局在案卷制作规范化、电子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进步空间。因此,我局立足于推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行政审批案卷规范化建设,将探索建立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案卷整理、装订、扫描、上传等流程和操作标准。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组织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开展“每日一学”(每日向全体党员干部推送一篇党建信息)、“每周一课”(每周组织一次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党建知识学习活动,由局领导领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结合实际深入谋划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力开创我局法治建设新局面,全年共开展“每日一学”171次,“每周一课”活动45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的法律学习工作。建立了党员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重点围绕宪法、党章、党内法规等内容开展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扎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速落实首席代表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业务。针对招工审批类指标紧缺,指标缺口较大的问题,明确了严格的排队轮候制度,同时加大对虚假材料的甄选力度,对有疑问的材料均通过发函确定,发函数量较去年增长70%以上。运用集体智慧和制度,把好人才引进关,提高人才引进服务质量。

  三是依法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劳资纠纷风险隐患,在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取得A级的好成绩;妥善解决武警医院项目劳资纠纷问题,获得区委表扬书;圆满完成全年维稳安保工作,妥善化解劳资纠纷风险隐患500宗,其中较大以上问题80宗,涉及4353名劳动者,涉及金额8532万余元;严厉打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将拖欠工资8家企业“黑名单”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建议函+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创新性向涉案用人单位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劳动监察建议函》,提醒相关单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产生了良好效果。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修订了《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指导并规范各类行政行为。

  二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制定了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并在“罗湖电子政务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双公示,及时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和执法结果。在线下,通过设置信访大厅的投诉举报箱等方式进行监督渠道的公示,在线上,于官网首页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公布业务咨询热线与监督投诉电话。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用制度建设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按照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科学管用的要求,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扎实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成《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梳理和修订工作,形成了制度汇编,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规范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机制保证廉洁行政。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

  2019年,我局有行政诉讼案件1宗。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我局正职负责人出庭支持诉讼,严格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助力法治城市先行示范

  在行政执法方面,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可追溯、可留痕监督管理;在行政监督方面,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人民法院监督在行政保障方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辖区内重点对象增强法治观念。

  (二)优化服务企业意识,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企业防范劳资风险能力,健全“普法培训+企业帮扶”机制,开展企业专场劳动用工普法培训,帮助企业事前预防劳资纠纷,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二是坚持调解先行,构建劳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通过开展专职调解员诉前调解、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多措并举,解决劳资纠纷诉争时间长、牵扯利益杂、矛盾较尖锐等问题;三是加强普法引导,打造辖区依法劳动用工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媒体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三)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规范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

  一是进一步理顺建设领域劳资纠纷的处置机制,联合区住建、水务、交通、建筑工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管理,进一步推行“两制”、维权信息公示牌等制度;二是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督促工资按月支付、劳动合同签订,规范用工台账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共同抓好劳资纠纷治理工作;三是协同市相关单位,探索推动对在建工程项目建立“电子围栏式”劳动用工管理系统,结合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有效降低在工人身份、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争议的风险。

  (四)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需提交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政府采购事项等,确保依法行政;二是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局内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包括处罚、检查、许可等)进行抽查,评查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一次局内法治建设情况及行政诉讼复议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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