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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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圳市关于落实〈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深圳市罗湖区 2020 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对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作用

  一是总体谋划,根据《深圳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0年度“法治罗湖建设”系列指标评分细则和工作指引》等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要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提出《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任务,并对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重大行政决策需提交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政府采购事项等,确保依法行政;三是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一次局内法治建设情况及行政诉讼复议工作情况,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局法治建设水平。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操作措施,具体包括:通过罗湖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公示,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为每位监察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实现全过程留痕;落实《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音像记录的范围、重点摄录内容等进行专题培训;落实《劳动监察工作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实施法制审核制度》,对需经过法制审核的案件均在作出决定前移交我局法制和劳动关系科审核。

  (三)组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加强依法行政保障

  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一是专题讲座与每日一学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邀请我局法律顾问以“民法典对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与适用”为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解读民法典;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通过我局“每日一学”专栏每天向全体干部职工推送一条配图民法典亮点法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标尺,提高服务民生、促进就业、解决劳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始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2020年,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进行行政执法考试,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考试,均高分通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普法责任清单制作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已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程序予以公示。二是根据实际优化普法形式。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未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聚集性培训;我局积极探索普法新形式,拟定宣传文本、委托动画制作公司制作劳动普法动画,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优酷、腾讯、爱奇艺等视频平台投放,按期在公众号“罗湖就业”上发布,并逐家发送给我区200人以上大型企业,扩大宣传面,提升普法效果;并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将实施的契机,通过纳管企业微信群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向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推送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并配图以生动的图片强调法条重点内容。

  (四)运用法治思维打好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治理“组合拳”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精准服务指导,梳理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发布《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指引》,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合理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降低用工法律风险。二是深入开展纠纷化解。施行劳动监察教育式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和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边纠正边指导,最大限度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在投诉举报量大幅增多、监察案件同比增长43.83%的情况下,通过加强调解和加强指导整改等措施,做到处罚量同比下降66.13%。三是开展仲裁调解“微改革”。加大仲裁调解力度柔化纠纷,组建调解突击队,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2020年,共调解结案1200件,调解率为60%,同比增长3.77%,超六成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案结事了。受理线上E仲裁平台申请3500次(同比增长2034.15%)。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推出“云仲裁”办案模式,实施网上立案、电话调解、书面审理等系列“不见面仲裁服务”,让群众零跑路。率先在全市各区中推行书面审理制;率先在全市首次成功在线调解案件;推出了“网上立案、电话调解、在线庭审等不见面仲裁服务”,工作举措和成效获深圳新闻网、南方日报“南方+”、深圳商报“读创”等媒体报道。

  (五)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对工作,依法全面接受监督

  2020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4宗,复议机关均维持了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诉讼案件一宗,即陈明清诉我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我局均有指派负责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审、二审我局均获胜诉。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度,我局法治建设水平获得了较大提升,但由于普法方式更新缓慢,存在普法宣传形式仍然比较传统的问题。下一步,要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方式相结合,突出现代宣传方式,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的覆盖面和使用率,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容易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组织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开展“每日一学”(每日向全体党员干部推送一篇党建信息)、“每周一课”(每周组织一次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党建知识学习活动,由局领导领学,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结合实际深入谋划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奋力开创我局法治建设新局面,全年共开展“每日一学”189次,“每周一课”活动29次。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党员干部的法律学习工作。建立了党员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重点围绕宪法、党章、党内法规等内容开展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坚持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以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组全面履职打下坚实政治基础,2020年专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学习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紧盯“人、财、物、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努力打造过硬的全面从严治党铁军。

  二是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限、优化审批“提质办”,10个事项已实现“秒批”,其余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实现所承担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即来即办”,即“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由法定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压缩至受理当天作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同时,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配合推进政府法律服务体系改革。多次配合区司法局落实专职法务改革工作,研究、修改专职法务改革方案,并于10月15日召集区辅助性人力资源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会议要求,区司法局将对财政成本问题进一步研究测算再提交上会。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进一步落实了《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指导并规范各类行政行为。

  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劳动法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和参与行政复议、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以“民法典对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与适用”为题作专题讲座,为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解读民法典。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工作,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落实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并在“罗湖政府在线”、“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双公示,及时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和执法结果。在线下,通过设置信访大厅的投诉举报箱等方式进行监督渠道的公示,在线上,于官网首页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公布业务咨询热线与监督投诉电话。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按照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科学管用的要求,坚持法治思维、程序思维,继续落实《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用制度机制保证依法、廉洁行政。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劳动普法宣传

  深入街道开展专场劳动普法培训,帮助企业事前预防劳资纠纷,提高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共同创造和谐的劳动用工环境。加强对存在风险企业的提前介入,对企业劳动用工精准服务指导,最大限度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二)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地方标准化建设

  继续做好劳资关系预防措施,引导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总结调解实践经验,形成案例,完善争议预防、协商、化解等系列机制,逐步推动劳动争议调解地方标准化建设。通过“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调解网络联动,以标准化流程指导基层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三)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资支付等政策规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对不配合、不整改、逃匿隐匿、转移财产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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