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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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思想教育列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领学+主题发言+交流分享”学习模式,推动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积极推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一时间协调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司法部唐一军部长在深圳调研讲话精神等,要求全区党政部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精神转化为推进法治罗湖建设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全区法治建设新局面。结合最新最热法律更新动态,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原主任贾东明面向全区领导干部现场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2020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服务中心大局,确保各项重大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护航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的指导保障作用。在设置隔离驿站等重点工作中,对征用场所及设施的行政执法活动、区政府发布《应急处置征用令》等紧急法律文书进行全过程服务并快速研究出台《疫情防控“八要八不许”罗湖区普法办告居民书》等指引文件,支援抗疫工作。积极推出多项公共法律便民惠民措施,如:出台《罗湖区法律服务十项便民措施清单》,从实行社矫对象视频报到及家访、以电子形式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等十个方面推出便民举措;搭建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播平台,由专业律师在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年度累计开展专题法律直播146余场,4万人次进入直播间,律师解答各类咨询9123人/次;推出《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问答》,指引企业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履约困难等民事纠纷,加强涉企复工复产工作;推出“法律服务现金券”,引导小微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共发放“法律服务现金券”519张,惠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0余家。

  二是做好重大专项工作法制参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区委区政府重大专项工作,“综合施策”推进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块清理、重大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提前防范法律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情况列为“法治罗湖建设”指标评估重点核查内容,统筹制定并依法调整《罗湖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由专人跟进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制发专项督查函,确保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高标准履行法定程序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向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同时,我局牵头制定的《罗湖区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被列为2020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现已严格按法定程序完成制发备案等工作。

  二是多维度激发法治队伍活力。在全面梳理全区法治队伍人员架构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政府法律服务体系改革,重塑全区法律顾问总体架构、评价体系及相应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积极探索以“内核”控制为主,兼顾“外脑”的新型法律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对法律专务的待遇保障与专业技能培训,将法律专务纳入全区辅助性人力资源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薪酬体系与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法律专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罗湖区政府法律顾问名录,细分领域选取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区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和决策提供更为精细化的指导与服务。将公职律师依法履职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将有关深化内容列入罗湖区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初稿,同时首次将公职律师履职情况作为评估区内各有关单位法治建设能力的要素之一,进一步调动公职律师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的积极性。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在全市首创街道“平台统筹+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细化职责、清晰职权边界,系统梳理共享单车整治、农贸市场管理、房中房、流浪乞讨、“三小场所”安全、河湖管理等15项城市管理领域,明确街道和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从源头防治推诿、扯皮。依法执行、规范流程,着眼各执法单位功能优势及具体执法事项特点,“量身定制”协同监管指引及事项流程图,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简化操作、平台监管,依托区事件“大分拨”平台上线协同监管业务,推动执法信息全过程监管;双向打分、客观评价,建立街道与职能部门“双向互评”机制,相关工作得分情况纳入“法治罗湖建设”年度评估,反向倒逼执法效能提升。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敦促执法效能快速提升。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流程监督,全面排查全区行政执法单位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全面扩大案卷评查范围,年度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累计抽查案卷350宗,抽查数量连续两年增长超40%。开展执法投诉渠道专项核查,通过电话测播、邮件咨询等形式对各执法单位投诉渠道是否畅通进行排查并“回头看”,有针对性发出数份责令整改通知,年度累计抽查单位74家次。严把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关,全年指导完成84人次执法证申领、换证、销缴、补领审核工作。

  (四)全力支持司法工作,保障公平正义

  将支持司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罗湖建设”评估范围,敦促区各有关单位依法积极配合司法工作。开展司法监督落实情况督察,建立司法监督、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情况日常登记制度,全面跟踪案件落实进度。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坚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重依据,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年度接收行政复议案件43宗,审结34宗,全部依法办理。扎实开展行政案件应诉及复议答复工作,年度收到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2宗,收到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88宗,均依法积极应对,并自觉履行行政判决和复议决定。

  (五)统筹全区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2020年罗湖区普法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工作任务逐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组织开展全区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选取5家重点单位进行现场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法学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参与整个评议过程,同时开展社会公众评议,累计收到评议投票12715票。

  二是紧抓“关键少数”普法。牵头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常务会专题听取“用法治思维为法治罗湖建设‘赋能’”和“行政决策中的法治考量”2场学法讲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活动2次。统筹开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专题学考活动,年度参考人数2825人。

  三是进一步丰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进社区百场专题讲座”“全民学法 阅读有礼”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成罗湖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让法律从“纸上教条”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创新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在深圳市珠宝产业园区成立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助力提升珠宝交易安全、促进交易合规化发展。依托“i罗湖”推出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开通“智能法律机器人”“量刑测试”“费用计算器”等模块,为群众量身定制个性化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拓宽人民调解覆盖面。成立罗湖商事调解中心和罗湖区珠宝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助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在辖区10个街道成立14个小区物业调解室,物业调解在街道实现“全覆盖”。今年截至11月,我区拥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9个,高效化解矛盾纠纷12307件,成功率达94.8%。

  三是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全面启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改革,创新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行政评估”模式,在全市公开遴选70名办案律师,同步招募10名飞行评估专家,由评估专家对办案律师进行庭审现场打分,综合庭审现场评分和案卷评分结果,及时淘汰排名靠后的法律援助律师,督促律师认真履行职责。全年组织评估专家208人次开展70场法律援助案件庭审评估,按照评估得分情况,淘汰排名靠后的10名律师,有效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全区法治队伍的整合力度仍需提升。目前,我区的法治队伍主要由法律专务、公职律师、单位内部法制人员、外聘法律顾问构成,人员总数不足70名。现阶段各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偏少,现有人员数量客观已无法满足法律服务需求,在工作中往往还需承担大量非法律专业领域工作,直接导致法治队伍特别是公职律师队伍发挥的法治保障作用有限。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要加强。今年,我区对行政执法工作展开车轮式循环检查,发现仍然存在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涌现各类细小纰漏等问题,原因主要是一方面执法系统上线不久,执法人员对平台使用不熟悉,容易出现错录、漏录等情况,另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强,系统性执法培训下沉度和覆盖面均显不足,部分执法员受制于经验不足,也存在对自由裁量权拿捏不到位的情况。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为区委区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提供坚实法制支持。加强重大专项工作管理和专题法律研究,深度参与清水河、湖贝、蔡屋围、船步街等城市更新和棚改项目,着力破解存量土地开发等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为区委区政府重大专项工作“保驾护航”。

  (二)强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新发展。梳理有示范意义的法治社区指标体系,打造在法治轨道运行的社区治理体系样板。以市、区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为抓手,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好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申请初核、执法职责边界争议解决等工作。修订《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深圳市罗湖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高复议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提升罗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建设具有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中心窗口化、枢纽化指挥协调作用,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劳动仲裁和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在“i罗湖”开设法律援助入口,实现法律援助“一站式”办理。强化普法统筹协调工作,整合全区普法资源,调整优化普法成员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结合各部门实际,在总体融合的情况下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试点调解案件“受理-调解-结案-回访”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调解工作新模式,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罗湖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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