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金融服务署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金融服务署 发布时间:2026-01-29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深圳市罗湖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各项任务要求,将法治思维融入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金融创新等各项工作中,为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致信精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深圳市罗湖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指导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025年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队伍,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等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超50次,借助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完成指定学时学习,扎实开展法治思想教育,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党的领导,高位统筹推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严格履行述法职责,将述法内容作为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党组和领导班子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

  (二)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部门自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中共深圳市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深圳市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工作规则》《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健全党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堵塞重点监管合同、产业资金、政府采购等办文审批程序可能存在的风险漏洞,切实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效能,持续推进单位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务动态、“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计划总结等为重点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单位内公示栏、宣传栏进行法治宣传,发动挂点联系社区通过联建共建落实“宪法宣传日”要求,开展廉政教育、保密、反有组织犯罪等各类普法和宣传工作,在全单位范围内营造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干净做事的良好氛围。

  (三)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力量持续优化区域金融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深圳罗湖区金融服务署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公平竞争内部审查落实“谁起草,谁审查”原则,由起草部室对所起草的政策措施承担主体责任,内部特定机构承担复审责任,推动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公平竞争审查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上级巡视、巡察金融领域发现问题及查摆整改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研讨,不断提升强化干部对于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意识理念,促使干部在日常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具体工作牢牢树立法治化、市场化、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作为金融工作的重要准则。

  二是对照公平竞争规则优化政策。深刻领会国家、省、市、区关于金融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要求及市场监管部门部署,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已出台政策进行全面自查,对需要调整的政策内容进行全面优化,以实际举措打破“隐性门槛”,清除市场“堵点”,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开放的发展环境。

  (四)行政司法联动,助力提升金融领域司法工作质效

  一是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托信访、民意速递等平台以及加强利用日常企业走访、座谈、对接等活动,着重捕捉风险“弱信号”,及时发现与收集市场主体诉求或可能衍生的风险线索,通过积极沟通、资源整合、政企联动等方式提前进行疏导和化解。积极落实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分工职能,配合区发改局,联合街道社区、罗湖区金融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妥善化解涉众金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平稳大局。

  二是配合做好预付式消费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形成《罗湖区2025年预付式经营监管和数字人民币应用推广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技术特性和优势,深入推动“无忧商圈”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到2025年底,罗湖区各预付式经营行业落地数字人民币监管,签约机构增加250家,监管资金量增加6000万”的任务目标,经部门合力推动,2025年全区数币监管签约机构数676家,比去年新增324家;监管资金达10.99亿元,排名全市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同志对公平竞争审查在破除行政垄断、建设统一大市场方面的意义认识不深,未能从战略层面准确把握其重要性。工作中存在将审查视为“软任务”或程序负担的倾向,未完全将其作为出台政策的必经环节,导致审查主动性不足、自觉性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觉悟和能力仍待提升。

  (二)普法学法形式有待创新。对于日常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采用的形式、手段较为传统和单一,缺乏针对性、时效性、趣味性。对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进行学法、普法的意识仍不够强,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力度不足,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以法治护航金融工作。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系统谋划推进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金融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产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全过程。进一步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法治保障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探索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眼于提高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和风险矛盾的政治自觉,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基础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用法、用好法的工作队伍。

  (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保证权力阳光运行。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有序开展,保证信息公开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将重大工作项目、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作为公开重点,主动接受公众舆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单位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上级政策文件和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深远意义,做实做细做足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流程,确保审查程序规范有效,绝不走过场。

  (三)丰富普法教育内涵,共同构建法治社会。开拓思路精心谋划更多形式新颖、互动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企业走访、挂点服务、招商引资全过程,多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金融法律常识,强化企业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拓展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