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
我局党总支及各支部采取“第一议题”、个人自学、集体研讨、调研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切实把全局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把法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贯穿工作全程。2024年度,我局梳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点内容,做好学习材料汇编,总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4次,支委会29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20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领导班子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学习,把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抓紧抓牢的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视频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各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和研究局内重大项目中的涉法事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内部制度规范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总结会议,听取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部署下一年度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法活动。通过党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筑梦罗湖讲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局主要负责同志在罗湖区政府八届75次常务会议作“局长讲法”解读《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科室负责同志在局长办公会解读《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24年版)》、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政策,推进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合法合规有序开展。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我局共43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规范审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
一是持续开展“讲规矩、守规范、明规则”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大行动”“十大计划”工作部署,增强政治规矩意识,明晰权责边界,制定任务推进一览表,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专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署安排,制定我局《从严管理规范审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逐步健全各类审批事项具体执行标准。三是建立健全我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确保我局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聚焦企业报批报建重点领域,优化政府管理与政务服务模式,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搭建沟通平台,助企纾困,持续做好政策引导、强化主动服务理念,全力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环境。五是落实城市更新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加强协调联动,调整相关职权清单事项,按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实施”统一审批标准,确保城市更新承接前后工作不断档、机制更顺畅、管理服务更高效。
(二)梳理健全内部工作制度
进一步优化局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内部工作制度文件台账。全面审视、修订、健全内部工作机制体系,明确出台计划、修订完善计划、文件有效期限、牵头责任科室等内容,以严谨规范、合法合理的内部工作规则,提升行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法治化水准。2024年度,制定了包括我局《档案管理规定》《保密工作管理规定》等在内的5项工作制度文件;《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和新媒体宣传审核流程指引》《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指引》《国有建设用地短期租赁审批工作指引(试行)》《罗湖区城市更新规划内部审查规程(试行)》《罗湖区更新项目单元规划市政道路内部审查规程(试行)》《建设工程(房建类)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指引(试行)》等6项工作指引文件;此外,《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指引》《公园详细规划编制审查要点内部工作指引》等7个文件正稳步推进制定工作。
(三)规范重大行政行为审核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我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规程》,强调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行为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实现决策事项的程序规范化、标准化,风险关口前置,护航依法审批。二是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对于重大、敏感、法律关系复杂的业务事项,各业务科室在作出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集体会商,加强法律层面的审查、论证,规避潜在的法律纠纷和风险。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完成合法性审查87项,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审查53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统一安排,我局2024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12次。二是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定期抽查、交叉检查,通过信息化手段保障执法信息及时录入。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员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卫片执法工作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交流培训等8场次专题培训。6名公务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考试,将申领行政执法证,持续充盈执法队伍。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协同参加行政执法活动,发挥对执法行为的法治指导作用,强调执法专业性,保障执法程序合法、完整。
(五)强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重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我局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配备行政调解员8名,按照《深圳市罗湖区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要求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二是通过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2024年,共承办信访案件120件,承办民生诉求类工单614件,力求在基层、初始阶段化解问题,最大程度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在给相对人的复函中明确行政复议救济渠道。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复议维持率100%。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开展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专项整改行动。依托复议诉讼案件管理台账,及时梳理、分类规整、常态更新案件进展,对复议、诉讼案件进行精细化管理;以我局《复议诉讼工作细则》为指引,发挥法制部门统筹指导作用,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针对我局2021-2023年的2宗败诉案件,进一步深度剖析被诉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败诉案件的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我局跟进办理上年度行政诉讼案件2宗,新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诉讼案件胜诉率100%。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各方监督。始终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监督、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抓手。2024年,我局办理各类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1件,均严格按照人大、政协要求办理,做到按期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100%。二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坚持全面及时、真实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通讯地址、服务热线等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使行政行为更加透明;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职能介绍、机构设置、政务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推动政府工作更加高效,增进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参加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局内自评工作,以案促改,切实保证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要求,做到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七)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局员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法治培训活动,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专题讲座;涵盖“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基层法治调研。就基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我局工作的影响,提出落实工作建议。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了《突发舆情事件应对预案》,2024年,共处置舆情11条,未发现特大、重大敏感舆情;制定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档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2024年,未发生群体性涉稳事件。四是进一步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运用局内复议诉讼案件、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信息化系统纳管工作全流程。
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通过一系列扎实的工作举措,有效推进了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于上一年工作中存在的法务与业务不够融合这一问题,通过强化业务人员与法律顾问的日常交流、开展业务培训和讲座等方式,各科室知识领域的沟通与学习得到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升。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尚未能与行政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在一定程度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部分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等核心内容仅停留在表面认知,理解不够深入透彻;在实际工作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完全将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要求切实贯穿到工作的各环节与全过程,法治引领作用未能充分彰显。
二是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专业性突出、业务涉及面广,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与法律综合素养。我局存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深度不够、运用熟练度不足的个别现象,在面对复杂业务场景时无法迅速有效地运用法治手段化解问题;在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的层面,尚难以充分满足业务问题处置需求,呈现一定程度的局限性与薄弱性。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及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重要内容;摒弃人治思维,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各项行政决策和执法中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福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重要依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严格规范我局行政审批管理。持续开展“讲规矩、守规范、明规则”专项行动,不断强化我局干部职工的规则意识和标准意识;深入落实“从严管理规范审批”专项工作要求,推行审批成果定期抽查和交叉检查工作制度,对行文规范性、内容及程序合法性进行自查自纠;针对法律法规的更新、社会发展的新需求,重点聚焦城市更新机构改革后的审批业务,持续完善管理局的制度建设,为更专业、更高效地依法履职做好制度保证。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思维。深刻领会“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核心要点,发挥好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导师带教机制、多业务单元交流、日常业务培训等方式提质强能;强化内部法制部门对业务工作的精准高效支持,促进深度交流与协同;开展“沙场秋点兵——岗位大练兵”活动,发挥“筑梦罗湖”讲坛、法律顾问机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灵活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