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信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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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罗湖区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把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信访工作的主线,把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头号工程来抓,积极打造法治信访,不断提高全区信访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紧围绕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信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领域内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信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积极打造法治信访。

  二是强化法治思维。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学习把握核心要义,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注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将法律审核作为局党组审议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三是抓好全员普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上普法教育学法用法考试,人员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100%,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等自主学法内容,推动全局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联合区委党校举办2024年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专题研讨班,组织区信联办成员单位多次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学习培训交流会,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学法用法能力。

  (二)注重抓好规范建设,切实筑牢法治基础

  一是压实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信访”、领域类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干部包案工作要求,坚持将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贯彻信访工作法治化全过程、各方面,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信访工作法治化责任体系。

  二是提升办件质量。紧紧围绕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两个重点环节,通过规范化检查、专项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措施,显著提升了我区信访件规范办理质量。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前置,联合区司法局制定《深圳市罗湖区“1+3+N”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调解事项职责分工,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判和联合处置能力。

  三是明确工作导向。在区信联办的统筹下,各街道、各部门聚焦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持续推动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区信联办聚焦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等情形,加大评查督办力度,共抽查信访事项1515宗,发出类案预警提醒函41份、提醒函8份、改进工作建议书7份。持续加大对信访人教育引导力度,依法处理违法信访人员,有力维护了信访秩序。探索信访事项本级完结机制,今年我区推动完成一宗重大疑难案件听证会,完成三级行政办理,为全市推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规范办理、依法完结,解决“终而不结”困境提供了探索和借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思想认识方面对信访法治化必要性、重要性理解把握还不深刻,对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法规、文件学习的还不够系统全面。化解质效方面,受理工作还不够规范,办理质量还不够高,路线图还未全部走通。监督追责方面,没有做到较真碰硬,压力传导还不够。维护秩序方面,对以信访为名扰乱社会秩序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没有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5年,罗湖区信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锚定“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全力以赴把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这一重大改革任务落实好,实现“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事项办理更加规范、矛盾化解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推动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聚焦法治化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用好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大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力度,定期听取法治化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强化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用好《信访工作法治化学习读本》《典型案例汇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依法办事能力。

  (二)严格依法办,把“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落实到位

  1.依法做好受理工作。认真登记群众信访事项,仔细甄别群众信访诉求,重点分清反映问题性质、以往程序环节、事项层级和管辖权限等,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

  2.规范受理范围。区分不同情形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反映信访问题。

  3.精准做好告知工作。明确细化各类文书格式模板,及时规范向群众出具告知单,讲清楚程序路径、受理办理情况、办理期限等,更好地督促办理部门依法履职、引导群众有序信访。

  (三)打通“路线图”,把“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落实到位

  1.进一步做实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的三级办理程序。督促办理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标准出具处理意见,告知复查、复核渠道和时限要求,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推动依法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群众利益诉求。

  2.坚持诉访分离。对依法应当导入司法程序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着力破解访诉交叉等突出问题,坚决捍卫法治权威。

  3.坚持访调结合、调解优先。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中,推动更多矛盾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在基层。

  (四)优化“指挥棒”,不断改进通报、督办、考核工作

  1.精细化完善信访统计工作。按照“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要求细化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标准,推动实现数据实时、精准统计,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

  2.坚持以依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为工作导向。重点聚焦“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应追责而不追责、应查处而不查处”等问题,完善通报、督办、考核工作。

  (五)强化“双向规范”,依法开展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工作

  1.全面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对信访领域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行为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传导机制。

  2.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不断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表达诉求的权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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