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审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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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罗湖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始终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落实“第一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领学督学”机制,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审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有关部署推动法治深圳建设的具体措施

  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学习方式,织密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学习教育网,利用碎片时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新时代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罗湖审计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审计工作,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的带头者、推动者,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二是狠抓审计干部队伍法治本领,组织深入学习《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审计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审计干部依法审计的能力。三是坚持推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向群众征集开展审计工作的意见,畅通举报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执审为民。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以审计监督力量护航法治政府建设

  罗湖区审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结合区委“12345”工作部署,对建设“三力三区”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实现审计服务对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法治建设等重大领域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公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发动罗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内部审计理论研讨活动;印发《罗湖区内部审计项目工作指引》,为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开展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推动我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通过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力度,推动各单位高标准开展内部审计项目,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效,从而更好发挥内部审计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的作用,推动各单位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运行。

  (二)以监督合力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是强化区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推进多层级监督协同贯通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等对辖区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农村(社区)集体“三资”、校园膳食经费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助力构建辖区大监督格局,推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二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服务人大监督。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相关审计工作报告,督促责任单位加强预算管理、上缴资金、规范账务管理,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三)以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依法审计

  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实清楚、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筑牢审计监督根基。

  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定《罗湖区审计局重大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力度;修订6个局内管理办法,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力度,有效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设立首席法律顾问,深度参与行政决策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负责,全面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

  依法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在开展审计项目期间张贴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在政府官网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7楼设置举报信箱,全渠道收集和受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培训和宣传为抓手落实普法责任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审计进点会上,由审计组组长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强化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进一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在审计整改过程中,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普法工作见行见效。 

  通过专门的培训和会议,传达学习审计署的相关工作要求和省审计厅的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情况,进一步强调了审计工作细节的合法合规性,对审计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更深一层的阐释和解读。通过政府网站转发《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及其解读,定期发布审计问答知识,向网友普及审计法律法规知识。在国家宪法日开展普法活动,采取有奖问答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宪法、审计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对2023年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在审计监督力度方面,把政策取向、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当做课题进行研究,深入调研,进一步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在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修订了一批局内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审计工作;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向群众面对面普法,对群众的疑问进行反馈,通过即时互动推动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制度在制定或修订过程中未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部分制度起草过程中照抄照搬上级的较多,导致出现返工量较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主要原因一是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虽然有开展培训,但由于时间有限,培训往往是针对最重点的内容,无法面面俱到,也很难涉及很深层面的解读,日常自主学习思考很重要,目前存在因为业务工作繁忙导致日常学习的时间较少的情况,未对法律法规进行深层次剖析挖掘,未参透法律法规的底层逻辑和本质要求,从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比较浅显表面;二是对法律法规未进行系统了解,在起草相关制度时,对上级制度的研究往往只限于对某一个具体制度的研究,未进行适当的拓展了解,未对区里相关制度文件、上级其他相关制度文件进行研究,未能充分掌握各方面的要求,对制度的了解较局限和片面;三是部分人员工作经验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在起草制度时只是机械地搬运上级相关规定,未能充分考虑不同规定落实的不同情况,也未与上级相关工作人员、本单位经验丰富的同事沟通交流,未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导致法治理论和实践脱节,未能将法治理论知识很好地服务实际工作。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依法审计。从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报告报送、批示转办、结果反馈、督促整改以及项目后评估等方面,加强审计全流程质量把控,推动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开展。

  (二)加强日常学习。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空闲时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学习,不断加深思考,提高法治本领。

  (三)持续开展普法。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开展普法工作,不断拓展普及面,丰富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推进法治罗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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