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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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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依法履行政府统计职能,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优化全区求真务实的统计氛围和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高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以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并推动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思想认识,加强统筹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牢记职责使命、强化实干担当,筑牢防惩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

  压实依法治国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融会贯通到统计业务工作中。

  二、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深入人心

  提升内部法治素养。积极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2023年度参学率达100%。持续强化持证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形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课时不少于40课时,业务知识培训不少于50课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的工作能力,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

  聚焦“关键少数”。先后将《监督实施意见》《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列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议题,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在罗湖有效执行。进一步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罗湖区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按相关安排到全区干部招商引资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讲座、区政府常务会议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参与人数200余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深化,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

  加强培训指导。将统计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精神作为各专业年报培训“第一讲”内容。通过“小班教学”“一对一”辅导、“统计小讲堂”等载体开展指标解读、法规宣讲,全年共开展企业培训15场次、部门培训15场次、街道培训12场次,涵盖工业、商贸业、房地产、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研发创新、劳动工资、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金融业等专业,认真梳理重点指标、易错指标及正确的取数方法,讲好统计法规、讲透统计制度、讲清统计凭证,把干货送到企业和产业部门手中,产业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深入人心。

  加大普法宣传。着力在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023年走访服务企业(项目)近百家,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积极组织辖区调查对象投稿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我心中法治”征文活动,精心组织“五经普+统计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在东门商业步行街、万象城商圈、水贝珠宝集聚区,深南路、滨河路、宝安南路等主要干道40余个户外大型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五经普宣传视频及标语口号,在“罗湖发布”“i罗湖”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查信息,向街道发放10万余份清查告知书,营造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

  依法实施“五经普”清查工作。一是悉心指导,重点调研。局领导带队深入清查采集进度较慢地区,尤其是受“0907水情”影响严重的街道、社区有针对性提供分类指导,调研次数40余次。二是高频抽检,从严从紧。“四不两直”现场督导街道社区,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抽查。三是定期调度,强力推进。定期召开街道视频调度、每日通报采集进度和质量、点对点反馈问题清单,夯实数据质量,确保“进度与质量”并重。四是周密部署,提高质量。“地毯式”清查阶段,出台清查上户和咨询投诉业务规范化指导意见,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查疑补漏”阶段,分街道精准推送政务短信,呼吁未完成清查登记的各类主体到所属辖区集中申报点现场登记,安排专人值守答复各类咨询,登记现场提供清查表填写指导等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推送政务短信100万条,接听来电咨询2万余人次。

  三、认真打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攻坚战”,统计数据质量法治保障进一步筑牢

  强化初心使命。组织全局各专业同志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长期性和顽固性,坚守统计初心,严守法律底线,把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统计部门第一政绩,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统计工作第一职责。

  聚焦源头数据。组织10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与我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承诺书》,主动承诺“党政”一把手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加强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工作制度、优化基层统计力量、加强源头数据质量把控。同时要求各街道按照《广东省统计局加强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方案》的要求,明确街道统计业务工作流程,建立《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科学设计方案。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持续筑牢统计“两防”(防注水、防少漏)工作防线,充分运用综合采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对比核查、综合数据校验核查等方式,对源头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积极通过现场核查、电话核查、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对新增或数据波动异常的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业同志进行论证,落实数据风险防范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组织22个区直单位和10个街道办联合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工作,将与41个核算指标相关的同级部门印发的文件作为重点清理对象。联合协同监督,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工作协作,健全完善信息互通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移交等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区纪委监委通报情况。在区委巡察中增加对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核查,初步建立线索、结果共享机制,严查干预统计工作和数据造假的现象,共同守好罗湖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田”。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虚心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公示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罗湖政府在线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地址,同时在区委大厦25楼电梯口的显著位置放置投诉举报箱。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自觉接受区纪委派驻组派驻监督,主动邀请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派员全程参与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威慑力。认真配合区委巡察监督。

  做好统计政务公开。按月刊发《统计数据月刊》、主要指标卡片,按季印发前20强等刊物,编印《部门统计汇编》《统计公报》。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罗湖区统计局官网发布进度数据160余笔、进度经济信息6条、年度数据表330余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6条,进行2次意见征集;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收到咨询8封,每件及时处理。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及时答复申请人。本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43家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建立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进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将所有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同步至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优化执法检查模式。执法与业务指导、普法宣传相融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的同时做好释法,明确告知检查对象统计执法检查的法律依据,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在检查的同时做好业务指导,现场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统计报表,帮助统计调查对象持续提高业务水平,让执法更有“温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对检查对象进行批评教育、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检查对象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和严重后果,从源头上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安排

  2023年,罗湖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如: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部分公职人员对统计工作存在盲区,清理纠正违法统计法律法规做法的主动性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胸怀“国之大者”,统好“国之大数”,结合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说实话、办实事、创实绩、出实数,以实际行动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聚焦防治统计造假,构建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从服务罗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自觉担负起维护数据真实性的职责使命。

  (二)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严格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扎实推进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继续加大源头数据报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核力度,切实做到数出有据、全程留痕;深刻剖析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联合区纪委监委抓住“关键少数”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时刻绷紧防惩统计造假这根弦,坚持对统计造假“零容忍”,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三)依法规范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前分析数据波动异常的统计调查对象,及时梳理统计数据风险点,研究制定全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持续提高双随机抽查数占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数的比重。统筹全局执法力量,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检查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在业务培训、日常催报、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和“互联网+”的模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深圳市罗湖区统计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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