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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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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区住房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首要政治任务,认真领悟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逐项梳理涉及住建领域重要部署,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构建法治住建。一是高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第一议题”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38次,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努力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二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全区无物业居民小区已完成物业服务100%覆盖目标。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物业开放日”活动,得到业主的认可并赠送锦旗。推进居民小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个“全覆盖”,打造小区治理新模式。党建案例《云选房+零跑腿”全力打造“触手可及”的住建安居样本》在深圳市“党建杯”机关创新创优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三是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周末学堂”“普法讲堂”等住建特色学法品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学法重点,做好部门内学法用法,开展周末学堂8次,发布内部每日微普法249期。深圳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参与率100%,108名干部职工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及优秀率双100%。

  二、扎实落实2023年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任务指标,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多种形式,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住建领域工作任务纳入法治化轨道。2023年,我局党组书记马晓东同志带头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年度积分13661分,排名全局第5,其署名文章《深圳罗湖以住建领域‘微改革’激活基层法治‘微细胞’》被《民主与法制网》采编刊发;我局正职负责人张世春同志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讲法2次,传达学习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特区立法精神。积极出庭应诉配合法院审判活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次。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主动,全力保障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全局101名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更新局行政处罚工作规程,更新配套执法文书模板38个,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及用语,印发《行政执法一本通》,畅通执法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使用。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要求,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33次、充分履行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比例达80%。2023年行政处罚立案42宗,处罚金额共计171.6万元,均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方案,编制抽检计划,更新“一单两库”,开展行政检查22次、作为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对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执法。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通过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手段的运用,减少执法阻力,提高执法效率,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力度

  深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街道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强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制定印发《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区街行政执法“结对子”活动工作指引》,与黄贝街道办事处、莲塘街道办事处结对。以我局实际执法现场为教学蓝本,组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现场执法进行实地学习。上门查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材料,进行答疑和查漏补缺。对情况复杂的街道综合执法现场进行指导;牵头协调街道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无法自行协调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2023年,面向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开展5场培训,牵头开展打击“黑煤气”、非法倾倒建筑废弃物专项执法行动2次,通过罗湖区群众诉求平台处理“社区发令”59次,并通过执法现场处置等方式做好执法业务的“传帮带”工作。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聚焦造价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等问题,起草行业领域政策依据。严格落实制定主体责任,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要求高标准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各环节工作,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提高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2023年,牵头起草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同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为《罗湖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罗湖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助力为全区工程造价管理和非居住房屋盘活提供政策支持;牵头起草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诚信优质企业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主体履约评价诚信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四)规范化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一是“靶向治疗”高风险行政行为。针对应诉风险较大的信访答复、送达工作、行政许可撤销等,专项进行合法合规性研究,通过建立合规性制度、规范文书模板等途径,规范我局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源头降低涉诉风险。二是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防火墙”作用。2023年法制审查合同、信访回复等各类文件1000余份,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50余份,为全区重大问题楼盘风险处置、重点房企风险化解等200余项重大事项提供专项法律保障;重大行政决策、报区政府和区府办请示件,均履行事前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逐步完善业务部门为主、法律专业保障的复议诉讼工作模式。跟办行政诉讼38宗、行政诉讼诉前调解4宗、行政复议15宗、民事诉讼7宗、行政执行11宗、司法协助13件、检察监督2份、律师调查令1个。健全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组织或参与案讨会32次。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2件,申请公开信息259份,均依时依规做出答复和处理,无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或纠正的情况。二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公开政务信息共276条,包括政策文件13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工作1条、民意征集4条以及业务知识库37条等。三是配合整合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和政策问答库。一方面,全面梳理分类2018年以来印发的政策文件,分别标注“政策类别”“适用企业”及“适用人群”等标签;另一方面,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编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十问十答”。

  (六)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持续增强依法审批能力。一是助推审批服务效率。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最优化、材料最简化、成本最小化。审批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在线网办”,我局政务服务审批事项113项,已全部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均可实现“零跑动”。二是大力推进住建系统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制证种类和电子印章备案数量,细化电子证照和印章在政务服务的应用场景。三是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对网上办事指南各要素内容自查自纠,确保办理渠道和网办深度真实可办、办理材料准确无误、办事流程等与实际一致等,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南。2023年,我局一窗式综合平台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8779件,累计办结率100%,满意率达到99.99%。

  (七)强化法治宣传培训

  一是紧抓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2023年组织普法培训9次、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线上直播普法5次,发放宣传物品2200余份。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特色普法活动2次、“普法下工地”10次。二是创新普法手段,提升普法实效。协同罗湖检察院在公众号发布燃气泄漏、业委会成员侵占收益、拆除承重墙等典型案例;在深圳特区报、中国建设新闻网等官方媒体网站不断更新“物业开放日”活动;制作原创“燃气用气安全”普法微课堂动画,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提升普法实效。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2022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问题,通过局党政负责人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3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体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等38次,做到学习系统、有序、全面。二是针对执法信息化的时效性和精细程度仍有待加强问题。通过多次采取巡回培训、一对一等指导形式,20多个部门培训全覆盖,每个部门“一对一”进行操作示范。定期对行政执法数据超期、遗漏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做到行政执法案卷全面纳入监管,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录入。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区住房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更高标准,依然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普法成效不明显,在目前普法次数多、普法范围大的情况下,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普法力度及成效需要进一步提升。《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在今年生效施行后,社会企业和群众对于法律法规的内容不了解、重要条款理解不到位,信访维稳数量增长。二是行政执法主动性待提高,住房建设领域涉及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燃气安全、房地产市场、工程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在运用多种行政执法手段的情况下,大多数当事人仍不配合我局执法活动,导致因行政执法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量激增,后续应诉工作程序及内容繁杂,导致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畏难情绪。

  六、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4年,区住房建设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依法治理,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住房建设工作全面纳入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区贡献住建力量。

  一是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依法行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住房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切实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痛点难点问题。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履行行政执法职权,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推动“柔性执法”落实落地,将“重帮扶”摆在首要位置,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完善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以鼓励、指导等非强制性的方式引导企业遵纪守法,减少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回头看”,回访行政相对人,了解执法案件满意度,对未落实“处罚与教育”并行的执法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整改督办,推动柔性执法落地见效。

  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以住建领域普法宣传阵地为中心,全方位对外普及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燃气安全、房屋安全等多方面法律知识,以“普”促“知”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主动适应群众对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特此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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