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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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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安排,为加快罗湖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区贡献住建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局始终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坚决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部署。2023年,我局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组织局领导班子、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38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努力推动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住建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和实践者职责,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计划,坚持定期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有效推动了住建领域法治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积极出庭应诉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强化依法治理效能。2023年度,我局党组书记马晓东同志带头在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截至目前,年度积分13661分,排名全局第5”,其署名文章《深圳罗湖以住建领域‘微改革’激活基层法治‘微细胞’》被《民主与法制网》采编刊发;我局正职负责人张世春同志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讲法2次,传达学习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特区立法精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6次。

  (三)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内容纳入学法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关键少数”的依法履职能力。制定内部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做好部门内学法用法,打造“周末学堂”“普法讲堂”等住建特色学法品牌,开展周末学堂6次,发布内部每日微普法308期,“一对一”普法指导覆盖业务骨干。全局101名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深圳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100%,108名干部职工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及优秀率双100%。

  二、坚持依法高效履职,全面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积极主动,全力保障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制定局行政处罚工作规程,更新配套执法文书模板38个,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及用语,印发《行政执法一本通》,畅通执法环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及行政执法专用章的使用。召开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要求,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33次、充分履行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比例达80%。2023年行政处罚立案42宗,处罚金额共计171.6万元,均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方案,编制抽检计划,更新“一单两库”,开展行政检查22次、作为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对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执法。三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通过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和解等非强制性手段的运用,减少执法阻力,提高执法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力度

  稳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对街道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牵头编制燃气、小散工程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执法指引,制定印发《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区街行政执法“结对子”活动工作指引》,明确执法流程,对具体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予以指导。面向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开展5场,牵头开展打击“黑煤气”、非法倾倒建筑废弃物专项执法行动2次,通过罗湖区群众诉求平台处理“社区发令”59次,并通过执法现场处置等方式做好执法业务的“传帮带”工作。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牵头起草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听证事项1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高标准完成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聚焦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棚户区改造、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起草行业领域政策依据,助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主体履约评价诚信管理办法》等,严格落实制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发布等程序。为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在《深圳市罗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两个配套文件的制定宗旨和事项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且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废止工作。

  (五)规范化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一是探索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行政部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二是“靶向治疗”高风险行政行为。针对应诉风险较大的信访答复、送达工作、行政许可撤销等,专项进行合法合规性研究,通过建立合规性制度、规范文书模板等途径,规范我局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源头降低涉诉风险。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防火墙”作用。2023年法制审查合同、信访回复等各类文件1000余份,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50余份,为全区重大问题楼盘风险处置、重点房企风险化解等200余项重大事项提供专项法律保障;重大行政决策、报区政府和区府办请示件,均履行事前法律论证主体责任,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四是逐步完善业务部门为主、法律专业保障的复议诉讼工作模式。跟办行政诉讼38宗、行政诉讼诉前调解4宗、行政复议15宗、民事诉讼7宗、行政执行11宗、司法协助13件、检察监督2份、律师调查令1个。健全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组织或参与案讨会32次。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2023年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2件,申请公开信息259份,均依时依规做出答复和处理,无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撤销或纠正的情况,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二是按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公开政务信息共276条,包括政策文件13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工作1条、民意征集4条以及业务知识库37条等。三是配合整合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和政策问答库。一方面,全面梳理分类2018年以来印发的政策文件,分别标注“政策类别”“适用企业”及“适用人群”等标签;另一方面,对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编制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十问十答”。

  (七)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全面运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第一单联合验收项目,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统一办理,全面压缩审批时限。二是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应上尽上,在线网办”,我局政务服务审批事项113项,全部事项均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均实现“零跑动”,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大力推进住建系统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制证种类和电子印章备案数量,细化电子证照和印章在政务服务的应用场景。三是完善网上办事指南。对网上办事指南各要素内容自查自纠,确保办理渠道和网办深度真实可办、办理材料准确无误、办事流程等与实际一致等,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南。2023年1至10月份,我局一窗式综合平台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8779件,累计办结率100%,满意率达到99.99%。

  (八)强化法治宣传培训

  一是以我局在全市建立全市首个住建领域普法阵地为中心,全方位对外普及安全生产、物业管理、燃气安全、房屋安全等多方面法律知识,普法活动情况多次被《民主与法制》《深圳商报》等市级媒体报道。二是强化外功,开展社会普法实践。组织普法培训9次、普法宣传活动60余次,线上直播普法5次,发放宣传物品2200余份。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特色普法活动2次、“普法下工地”10次。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结区住房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更高标准,依然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及将住建领域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能力,还需不断提高。二是社会普法成效不明显,在目前普法次数多、普法范围大的情况下,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普法力度及成效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在今年生效施行后,社会企业和群众对于法律法规的内容不了解、重要条款理解不到位,信访维稳数量增长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4年,区住房建设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依法治理,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住房建设工作全面纳入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罗湖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区贡献住建力量。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落实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清单,按照法治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法治积极融入住房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法律攻坚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行业管理重点工作,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履行事前法律论证责任,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研判、全程参与。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全面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全面实施“网上办”“指尖办”和“一次办”,大力推行“秒批”“秒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施工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是提升住建普法效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优化内部学法用法机制,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围绕住房建设行政执法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促进执法实践与学法普法深度融合。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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