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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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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立足民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要求,不断强化法治引领、创新执行,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全局上下形成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政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集中研学、个人自主深学,读原文、悟原理,推动全面系统思考和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党的二十大确定民政领域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方位梳理重点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新动力。

   二、学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罗湖建设的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党组会议专题研讨、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内设部门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项学习,并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科学思路和行动指南。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保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峰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集中学习民政类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工作群内推送民政领域前沿法规政策和文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业务能力,有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民政领域普法宣传。在中华慈善日、婚姻登记高峰日、儿童节、重阳节等特殊时间节点,组织民政系统各领域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向社会公众及工作人员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同时充分利用民生微实事资源,针对垃圾分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全民反诈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今年累计开展民生微实事法治宣传项目30个,投入经费近1000万元,推动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 

  (三)建立完善法治制度建设。对标《罗湖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区的工作方案》《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相关领域的普法工作,扩大群众对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实行法律顾问咨询和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局合同文书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等法制审核主动征求专业法律意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专项小组集体审核,确保执法工作的精准度和专业性,为推进罗湖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一)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将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接访下基层,把群众诉求和意见要求作为检视问题的重要途径,以化解信访矛盾“实打实”措施、效果和数据检验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处置各类信访投诉,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共收到250余份信访及民生诉求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查、会商座谈等方式,耐心做好信访回复和政策解释工作,同时持续安抚信访人情绪,让信访人充分理解并支持政策,妥善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

  (二)加强涉法审核,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引入持证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文书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局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合同审查、公开采购、专项审计及信访投诉方面等涉法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约200次,并做好日常法律咨询解答、审核修改规范性文件、参与诉讼代理案件等,保证我局涉法业务的精准度和专业性。二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流程,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今年收到1宗由我局作为被告的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原告于开庭前自行撤诉。今年未收到法院或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或检察建议书。

  (三)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今年共对20家社会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步对48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并将69家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督促528家社会组织提交2022年社会组织年报。在行政检查、行政约谈、调查询问过程中,注重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宣讲。同时将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到2023年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培训课程中,组织辖区新成立及重点社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筑牢社会组织底线思维和提升合规运营意识,今年共培训社会组织200余家、2000余人次。二是持续开展婚姻登记法律咨询及心理辅导工作,今年共688对当事人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其中新婚辅导75对、情感疏导215对、婚姻家庭关系辅导396对、法律咨询2对、离婚劝导和调适336对,成功率84%;电话追踪回访259宗。协助审核离婚材料及修改离婚协议3000余份。线下举办13场“美好婚姻,与爱同行”系列讲座,累计超280人参加,有效促进家风和睦及社会和谐。

  (四)加强法治教育,推动政务公开一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2名新进公务员成功考取行政执法证、11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及考试、46名公职人员全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为100%,有效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通过省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平台、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等及时公示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数据,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公示养老、救助等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检查结果等信息,加强政策及信息公示力度,构建务实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法治体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相关文件,按照文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一)健全基层社区治理工作机制。一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印发《罗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服务(妇女儿童)委员会建设工作方案》,完善社区居委会下设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自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下设委员会民主自治作用,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性权益。二是印发《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基层议事协商工作的通知》,加强罗湖区基层议事协商能力建设,提升的基层议事协商能力,确保协商民主,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促进议事协商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废止工作。我局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判《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罗府办规〔2016〕3号)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建设“四级养老服务网络”需要,故按程序开展该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今年5-6月已完成3轮部门、街道征求意见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意见修改完善后,开展公平性竞争与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并于9月通过局第二十次局务会议审议,10月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1月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前已获区委(政府)办上会同意,拟修订汇报稿后提请上会。

  五、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了多项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不够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学习的系统性、自觉性不强。对民政领域前沿的法律法规重视程度不够,针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相对较少,针对民政具体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不透、了解不全。二是工作联动结合不足。与各部门、各机构之间的业务对接相对较少,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覆盖面不够广泛、参与人数不多、社会知晓率不高。三是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局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单一、开展频率相对较低、次数较少,法治宣传更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趣味性及创新性不足,多途径、多手段进行政策宣传的切入点没有找准。四是往年存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把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各业务科室自查整改,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制作并使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并主动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区档案馆和区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学习,更新全局档案分类方案,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统一归档整理工作。今年共整理档案9万余份,整理归档流程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发挥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核心引领作用,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一规划两纲要”文件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更加系统、全面、有力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加强对民政领域法规政策的学习掌握。通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培训,对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讲等方式,不断提升群众知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综合素养。

  三是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局法治建设制度,使法治建设工作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执法水平,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体制,树立公正严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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