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第一议题”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38次,局领导班子带头通过线上专题学习、线下心得分享、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体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方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二是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常态化。局党组书记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年立足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等职责深入调研,共2篇调研报告先后刊登《罗湖调研》,并获3位区领导批示,切实发挥民生微实事统筹监管作用及行业商协会招商引资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
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研究修订规范性文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其他涉法工作。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的二十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组织专题学法2次,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制度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推动行政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增强民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开展“商协会促经济行动”,举办社会组织助力经济能力专题培训,综合运用登记、年报审查、走访、审计、行政检查等手段,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查,核查处置2起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民政领域制度建设。修订出台《罗湖区民政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着重从采购流程、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构建科学完善的内控机制,提升局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出台《罗湖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奖励项目申请指引》《罗湖区2023年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改革工作方案》及“1+4”民生微实事政策文件等,强化基层自治法治建设,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印发《罗湖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红十条”行动计划》,举办“筑梦共融·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交流会,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三是动态管理规范性文件。经研判2016年出台的《深圳市罗湖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不再适应我区当前“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在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上级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后,修订出台《深圳市罗湖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充分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
(二)开展法律咨询,强化普法效果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今年对20家社会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实践,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建设培训课程中,组织辖区新成立及重点社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全年培训社会组织200余家、2000余人次,筑牢社会组织底线思维和提升合规运营意识。二是利用民微资源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垃圾分类、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全民反诈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开展民生微实事法治宣传项目30个,投入经费近1000万元,推动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社会氛围。三是开展婚姻登记法律咨询及心理辅导工作。全年为688对当事人接受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其中新婚辅导75对、情感疏导215对、婚姻家庭关系辅导396对、法律咨询2对、离婚劝导和调适336对,成功率84%,电话追踪回访259宗。协助审核离婚材料及修改离婚协议3000余份,切实发挥行政调解前置作用,化解行政争议。
(三)积极化解矛盾,提升处突能力
一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局主要负责人将学习推广“四下基层”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重要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接访下基层,把群众诉求和意见要求作为检视问题的重要途径,以化解信访矛盾“实打实”措施、效果和数据检验主题教育成果。二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协调处置各类信访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收到284份信访舆情及民生诉求件,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查、会商座谈等方式,耐心对信访人做好政策解读和信访调解工作,让信访人充分理解并支持政策,妥善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全年未发生群体赴省进京或非正常个访事件,未发生因民政领域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件,民政系统社会稳定形势整体平稳可控。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抓落实的应急管理网络,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特殊防护期局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涉法审核,深化制约监督
一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持证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文书法制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全年局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合同审查、公开采购、专项审计及信访投诉方面等涉法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约200次,同时做好日常法律咨询解答、审核修改规范性文件、代理诉讼案件等,为行政诉讼、重大行政决策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审判流程,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案件,收到由我局作为被告的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1宗,原告于开庭前自行撤诉。未收到法院或检察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或检察建议书。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1件,内容涉及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我局严格规范办理程序,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率及满意率均实现“双百”,切实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五)强化执法培训,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切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2名新入职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并成功考取行政执法证、11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及考试、46名公职人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实现“双百”,切实提升全局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思维,全年未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事件。三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省行政执法数据归集平台、市法治政府信息平台等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数据,通过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公示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检查结果、办事指南、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83条,依法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1条及网上咨询留言14条,加强政策及信息公示力度,构建务实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法治体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存在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把手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各业务科室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制作执法音像记录,同时主动赴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区档案馆等部门交流学习,更新全局档案分类方案,完善行政执法档案统一归档整理工作。
2023年,我局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高。由于法律法规知识专项培训相对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不够到位,学习的系统性、自觉性不强,对民政领域前沿的法律法规研究不透、了解不全,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二是执法工作联动不足。由于与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对接相对较少,欠缺常态化的交流机制,未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紧密的执法工作格局。三是普法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式相对单一、频率相对较低,法治宣传过程中更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趣味性及创新性不足,多途径、多手段进行政策宣传的切入点没有找准,难以调动民政服务对象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民政建设更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优化完善法治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持续加大对全局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推动全局执法人员掌握执法工作程序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扎实打造一支法治素质过硬的民政执法队伍。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升执法质效。
(三)进一步强化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教育
依托婚姻登记高峰日、儿童节、重阳节等特殊时间节点,主动谋划、创新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及干部职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升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践行和发展“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大力提升信访舆情处置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力量对疑难信访案件及重点人员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讨论及法制审核把关作用,加大行政化解调处工作力度,全力将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基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此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